首页 - 无限财经 - 滚动播报 - 正文

三季度波段行情可期 “七翻身”待验证

证券之星 2016-07-02 07:46:4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监会三大措施严管重组上市

重组上市项目复牌前均须召开媒体说明会 中介机构同步问责

在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对重组上市(即俗称的“借壳上市”)行为提出更为严格监管要求的同时,证监会近期研究形成了严格重组上市全链条、全环节、全主体的监管安排,部署了三项工作举措,并已着手实施。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昨日举行的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上述监管安排进行了详细介绍。

2016年6月17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稿),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该修订稿完善了重组上市的事前准入条件,从源头上规范了重组上市行为。

张晓军表示,修订稿发布以后,社会各界对严格重组上市监管的预期比较明确,氛围已经形成。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也着手做好制度落实工作,跟进配套保障措施。在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思路下,证监会研究形成了严格重组上市全链条、全环节、全主体的监管安排。

具体而言,这一监管安排包括了下述三项措施:

一是证券交易所强化一线监管。

明确重组上市项目复牌前均须召开媒体说明会,上市公司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会、董监高、重组方、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均应参会,回应市场关注、充分接受市场监督,证券交易所同步发布媒体说明会业务指引;严格对重组上市行为的信息披露问询,“刨根问底”,着力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监管发现的线索,也将作为各地证监局现场检查和证监会行政许可的重要参考。

二是证监局加强现场检查。

上市公司重组上市项目草案披露后,一律安排现场检查;对2011年证监会明确重组上市规则以来已经实施完毕的重组上市项目,也将分批开展现场检查,进行重组上市项目“回头看”;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三是严格监管执法。

贯彻“披露即负责”的原则,方案中止或终止的,不得豁免信息披露法定责任;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中介机构同步问责;抓典型个案,加强业绩承诺监管,持续督促重组方履约践诺。

张晓军表示,对上市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是《证券法》赋予证监会的法定职责,现场检查不为项目增信,更不是监管背书。

据悉,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将与上市公司的自主决策平行推进,证监局对重组上市项目的现场检查工作尚未完成的,不影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等后续程序。

同时,现场检查还将与行政许可审核有效衔接,现场检查没有发现问题的,行政许可程序照常推进;一旦发现明确问题线索需作更深入核查的,将暂停审核;相关主体涉嫌违法违规的,将依法终止审核并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张晓军透露,下一步,证监会还将继续坚持以信息披露监管为中心的理念,严格重组上市监管,促进并购重组市场规范发展,维护资本市场正常秩序。(上海证券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泰证券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