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1月5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简称“海口市制药厂”)于2015年12月21日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简称“国开发展基金”)签署了投资合同。国开发展基金以现金方式对海口市制药厂进行单方面增资,增资金额为0.513亿元,增资完成后持有海口市制药厂6.62%的股权。
根据公告,上述增资款主要用于海南海药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建设,国开发展基金投资期内的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最高不超过1.2%,并且其不参与海口市制药厂日常经营,投资期内海南海药按照合同约定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持有的海口市制药厂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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