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项,因该事项的方案有待进一步论证,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避免股票价格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京新药业,证券代码:002020)
自2015年12月29日开市起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刊登相关公告并
申请公司股票复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
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