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贸公告重大财产损失 涉及5亿元存货
上海物贸11月30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业务部门于11月份进行日常存货检查时发现重大财产损失事项,经初步核查预计缺失的存货价值约为5亿元。
公告称,2014年12月,公司所属无锡金属材料分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上海物贸炉料有限公司与山西省绛县明迈特有限公司(简称“山西明迈特”)分别签署了《仓库租赁及货物保管合同》,协议约定无锡金属材料分公司以及上海物贸炉料有限公司分别租用山西明迈特的仓库储存存货,山西明迈特对存货承担保管责任。其中,公司持有上海物贸炉料有限公司51%股权,山西明迈特持有上海物贸炉料有限公司49%股权。
公司业务部门于2015年11月份进行日常存货检查,在此项工作中,公司于11月30日发现无锡金属材料分公司以及上海物贸炉料有限公司存放于山西明迈特仓库的铬矿账面记录57.25万吨,经公司检查人员现场初步盘查仅剩余约24万吨。公司检查人员现场随即与对方交涉,对方口头回复称缺失部分系已投入山西明迈特自身的生产中使用。
经公司初步核查,上述事项中缺失的存货价值约为5亿元。同时就山西明迈特的该行为,公司正在进一步与对方交涉,并将采取包括司法程序在内的一切可用措施追回公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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