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风电因2011年虚增利润被罚60万元
华锐风电11月10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11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对公司虚假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华锐风电存在的违法事实包括:受风电行业政策的影响,2011年全行业业绩急剧下滑。为粉饰上市首年业绩,在韩俊良安排下,华锐风电财务、生产、销售、客服等4个部门通过伪造单据等方式提前确认收入,在2011年度提前确认风电机组收入413台,对2011年度财务报告的影响为:虚增营业收入2,431,739,125.66元、营业成本2,003,916,651.46元,多预提运费31,350,686.83元,多计提坏账118,610,423.77元,虚增利润总额277,861,363.60元,占2011年利润总额的37.58%。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华锐风电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韩俊良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陶刚、于建军、刘征奇、汪晓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常运东、刘会、陆朝昌、王原、于国庆、张宁、张勇、赵鲁平、方红松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此外,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韩俊良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陶刚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于建军、刘征奇、汪晓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