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玻璃控股股东向罗伟广转让9.86%公司股份
金刚玻璃(300093)9月21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拉萨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拉萨金刚”)17日与罗伟广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向罗伟广转让金刚玻璃 2128.71万股股份,占金刚玻璃总股本的 9.86%。
转让后,拉萨金刚持有公司股份12.1%,罗伟广持有公司股份9.86%。
据悉,拉萨金刚持有金刚玻璃47,442,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1.96%。庄大建、陈纯桂分别持有拉萨金刚73.51%、26.49%的股权。其中,庄大建现为金刚玻璃董事长、总经理,间接持有金刚玻璃34,873,200股股份;陈纯桂原为金刚玻璃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已经于2015年3月16日辞职,间接持有金刚玻璃12,568,800股股份。
经协商,庄大建与陈纯桂一致约定拉萨金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罗伟广转让21,287,100股金刚玻璃股份,其中8,718,300股金刚玻璃股份的转让收益归庄大建所有,12,568,800股金刚玻璃股份的转让收益归陈纯桂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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