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地A(000023)9月15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部集团”)与宁波华旗同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华旗同德”),于2015年9月1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拟以其所持有的公司21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13%)转让给华旗同德,转让价为30元/股,总转让价为6.3亿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旗同德持股比例为15.13%,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东部集团持股比例15%,变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深天地A表示,此次股权转让,在于华旗同德看好“深天地A”的长期投资价值,希望与“深天地A”其他股东共谋发展,拟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增强“深天地A”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深天地A”盈利能力,进一步打造“深天地A”未来发展的有力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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