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碳新材澄清与丽港稀土纠纷不实报道
烯碳新材周二午间发布澄清公告,对媒体有关公司与丽港稀土合作纠纷事宜的不实报道进行说明。
烯碳新材表示,自2014年底开始,丽港稀土原股东开始提出各种理由制造纠纷,单方面要求公司给予其巨额资金,在宏观经济下行、政府对稀土行业严格管控,行情持续走弱的大背景下,丽港稀土现有业务经营困难,原计划投资项目无法开展,业绩惨淡,年底无法完成对上市公司的业绩承诺。在此背景下,原股东已决意放弃与公司正常合作,转而向公司要钱,并利用公司定增过程中的静默敏感期,采取闹事捣乱的方式,达到商业恐吓目的。
烯碳新材强调,丽港稀土原股东对外散布的有关公司各种消息,均未经公司核实,为捏造事实、恶意曲解、造谣诽谤。其所谓的上市公司出资不实的说法根本不成立,有关增资款全部经过验资入账;其所谓的上市公司占用资金的说法,实为恶意曲解双方约定的资金监管及正常资金往来;其所谓的债权债务在集团内部账目划转,实则对配合调整债务,实施债权融资的合法财务处理的故意歪曲。
烯碳新材称,对于上述纠纷资产,公司已经处置转让,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与辽宁融川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资产包转让协议》,转让丽港稀土相关资产包予对方公司,可收回相应对价2.06亿元。完成转让后,丽港稀土纠纷该事件将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直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