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集团拟不超过33.39亿元参与上海银行定增
TCL集团(000100)4月3日晚公告,为进一步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银行”)于2014年7月31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定向增发不超过7亿股股份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上海银行拟向不超过200家的特定对象定向增发不超过7亿股股份,股份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价格拟定为16.57元/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5.99亿元。上海银行于2015年3月6日向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出《定向增发股份认购意愿征询函》。
公司经审慎评估于2015年4月3日与上海银行签订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股份认购协议》。根据该等协议约定,公司拟以现金形式按每股不高于16.57元的价格认购不超过2.01亿股上海银行定向增发的股份(不超过33.39亿元),增发后持有上海银行约3.7%的股份,预计将为上海银行第六大股东,并有权依据上海银行的公司章程规定提名1名董事。
作为中国第二大城市商业银行,上海银行牌照齐全、有独特的沪港台战略合作平台,围绕精品银行战略积极转型,力求在零售业务和消费金融等特色业务领域建立竞争优势;TCL集团自2014年起推进“双+”战略转型,组建“金融事业本部”,在B端业务方面为产业链合作伙伴及社会客户提供供应链金融等增值服务,在C端业务方面基于智能硬件平台建立面向家庭用户和移动用户的支付业务及消费金融业务,推动TV+等平台业务形成完整的服务闭环。为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打造协同效应,双方签订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双方的战略转型,建立面向未来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TCL集团入股上海银行,持有其3.7%的股份,成为第六大股东并派任一名董事,是TCL集团在金融领域深化布局、提升金融服务板块的业务能力和技术平台能力的战略投资。双方还将结合各自的资源优势开展合作,依托公司快速增长的可运营终端入口,共同探索基于智能硬件平台的金融服务模式,开展面向移动场景和家庭场景的支付和消费信贷等金融服务,完善服务链条,挖掘和提升用户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