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000608)3月20日晚间公告,公司3月18日与北京嘉源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嘉源盛达”)、北京众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众元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出售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瑞景阳光”)45%股权,股权转让对价共计3.32亿元;其中,嘉源盛达受让28.8%股权,股权转让对价为2.12亿元,众元投资受让16.2%股权,股权转让对价为1.19亿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瑞景阳光10%股权,嘉源盛达持有28.8%股权,众元投资持有16.2%股权,君汇(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君汇”)持有45%股权。
阳光股份表示,本次股权交易,有助于公司回笼资金,增强公司的现金储备,同时公司仍将对北京朝阳路项目进行商业运营和管理,符合公司商业地产战略和布局,有助于公司把握新的商业地产投资机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测算,本次交易通过股权转让所产生投资收益约为39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