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联集团子公司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德联集团(002666)1月22日午间公告,公司子公司长春德联化工有限公司收到由吉林省科技厅、财政厅等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时间为2014年9月17日,有效期三年。
据介绍,长春德联原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有关规定,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三年内,所得税税率按15%的比例征收,即长春德联从2014年开始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将对公司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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