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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诺菲涉嫌商业贿赂 进军中国市场之路坎坷不断

证券之星 作者:张孟宇 任家河 2013-08-16 16: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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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葛兰素史克的商业贿赂案后,又一家跨国药企在华陷入“行贿门”。近日,代号为“培根”的爆料人举报世界医药巨头法国赛诺菲公司,向79家医院的503位医生,借“研究经费”名义,支付约169万元的费用,引起舆论强烈关注。


证券之星 张孟宇 任家河/文

进军中国市场之路 坎坷不断

自1982年在北京开设办事处正式进军中国市场以来,赛诺菲一直坚持“超高超快增长”的发展思路,在中国大肆招兵买马,并购企业、建立工厂。2010年,赛诺菲与杭州民生药业组建了合资公司,核心资产包括民生药业的拳头产品“21金维他”。接着,塞菲诺又在2011年以5.206亿美元收购了药品生产商兼分销商太阳石集团,并借此拥有了国内最大的小儿感冒咳嗽药品牌“好娃娃”,同时也拥有了太阳石集团在感冒咳嗽和女性健康领域的强大平台。

这两项交易使塞菲诺获得了渴望已久的品牌和渠道。2012年,塞菲诺在华销售额超过10亿欧元,拥有员工7000人,成为中国第三大处方药物公司和第一大跨国疫苗公司。看上去,被CEO魏巴赫称为“塞菲诺的核心市场”的中国,正在逐渐成长成为这家法国医药企业可靠而巨大的盈利支柱。

但是,这只是“看上去”而已。作为最早一批在华设立办事处的外资药企,赛诺菲2012年以10亿欧元的销售额成为中国第三大外资药企,落后于1989年进入中国市场的辉瑞(排名第一)和1993年进入中国的阿斯利康(排名第二)。

同时,曾经在欧洲市场排名第一的赛诺菲面临“后院失火”的巨大危险,在辉瑞等美国及欧洲其他医药巨头的进攻下,2010年其欧洲销售占集团总额的30%不到——但员工占到集团总人数的54%。

中国目前在全球医药市场排名第三,预计在未来5年,中国有望超过日本,成为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医药市场。目前在华外资药企313家,外资药品制造商386家。到2020年,中国卫生保健总开支将从3570亿美元上升到1万亿美元。

这一块巨大的蛋糕,刺激着赛诺菲在中国这一“新兴市场”不断发力,将中国看做未来的收入支柱: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中国市场2012年的营业额已占赛诺菲总额的3%,占赛诺菲在新兴市场总额的12%。

不过,赛诺菲以中国市场带动全球业务的“中国梦”并非一帆风顺。与其他更注重以研发手段打开中国市场的对手相比,赛诺菲更喜欢通过雷厉风行的并购打开局面。但并购后的整合却相当棘手,甚至承载了赛诺菲集团巨大希望的的原中国区总裁卫平,在2011年因为忙于收购太阳石集团后的整合“突发心肌梗塞”猝死。

这一事件为赛诺菲的中国开拓之路蒙上了阴影。

此后,竞争对手的步步紧逼也让赛诺菲实现中国梦的道路走地愈发艰难。2012年,辉瑞与浙江海正药业成立合资公司,走上并购扩张之路;默沙东与智飞生物签订疫苗开发及销售合同,并与先声药业成立合资公司,瞄准慢性病领域和基层医疗市场;阿斯利康中国市场年销售额增长19%;罗氏中国市场增长30%,葛兰素史克中国市场增长18%。这些对手在销售手段与销售额上,全都不落赛诺菲下风。

现在,据最新消息,上海市卫生计生委11日已要求各医疗机构核查“赛诺菲向医院提供研究经费”事件,并规范药品采购等相关工作流程。至此,京广浙沪四地都开始核查赛诺菲“研究经费行贿事件”。虽然行贿数额没有葛兰素史克案高,但在大风暴的背景下,却足以给赛诺菲带来沉重一击。

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恐怕赛诺菲的中国梦会愈加坎坷。

研究经费是常有之事

何为“研究经费”?复旦大学临床流行病学中心主任王吉耀教授介绍,整个新药开发过程中,临床试验是不可缺的主要环节。所谓临床试验,是指在人体(病人或志愿者)进行药物系统性研究,以此证实或揭示药物疗效、不良反应等。药企提供经费供医生开展新药临床试验,即便在国外,也是常有之事。但是进行新药临床试验,必须有我国食品药品监督局的批件。

而药物的临床研究范围更广,对已经上市的药物也可以进一步研究。在我国,临床研究曾因缺乏经费支持,一度明显滞后,开展不普及、样本量有限、论文凤毛麟角,“连锁效应”致我国在国际相关领域少了“话语权”。近年来情况有所好转,国家拨款支持新药研发大项目,药企提供经费也可以促进临床研究的开展。但是经费不能与药品销售或者医院进药挂钩。临床研究需要事先有研究方案,并通过伦理审查,以保障受试者权益。因此,是“研究经费”还是“行贿”是很容易区分的。

一家医院副院长表示,许多医院建有临床药物基地,新药上市后,医生收集数据、提供报告,药企按样本量支付给医生劳动报酬,这种做法与药品销售属于两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变相回扣花样百出

据新华网报道,在爆料人提供的材料中,集中反映了赛诺菲公司的两种药物“安博维”、“安博诺”的销售及医生获得所谓研究经费的情况。业内权威专家告诉记者,这两种药品均为降压药,多用于心内科、神经科、老年科、中医科等病患,“希望展开彻底调查,药品上市后临床监测实验并由企业支付医院费用是通行做法,究竟是研究经费还是变相行贿,关键在于经费是真的用于科研还是销售药品的好处费。”这位专家说。

赛诺菲“行贿门”到底属于研究经费范畴还是商业贿赂“回扣”,引来争议。有网友认为,所谓“研究经费”实质上就是“回扣”的漂白。

而据业内人士称,医药界收受变相回扣的情况已是行业积弊。以赛诺菲所说的“上市后临床监测”为例,如果参与临床试验的医生根本没有履行所谓病例观察研究的职责,只是“填单子、报名额”,就涉嫌变相收受回扣。

另据一位网友透露,药品回扣分配比例大约为,医生30%-35%,药房人员1%-3%。药房库房人员、财务回款人员都有,但比例不高。院领导、药房领导则另行计算。

跨国药企商业贿赂成风

据新华社报道,7月11日,公安部的一则通报成为国内外医药界的一枚重磅炸弹:因涉嫌严重商业贿赂等经济犯罪,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部分高管被依法立案侦查。

事实上,跨国药企在华行贿已非个案。在葛兰素史克之前,强生、西门子、辉瑞、礼来等跨国药企均曾卷入在华涉嫌行贿风波,辉瑞更是因商业贿赂被美国司法部门处以23亿美元的巨额罚单。

据媒体报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去年曾披露,全球最大制药企业辉瑞制药在包括中国在内的8个国家,向当地官员以及医生和医护人员等国有单位公职人员行贿。

据SEC调查,在2001年至2007年6年间,辉瑞中国公司的员工邀请处方量较大的医生前往高级俱乐部,并对这些医生为辉瑞产品销售“所作的贡献”加以回报。同时,辉瑞中国公司还为中国医生量身打造“销售积分”回报模式,换取茶包、手机等礼品。

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药企在中国的行贿手法就发生了深刻变化,已经从最初“搞定”地方政府部门和医药管理部门的核心人员,逐渐过渡到将整个医院系统“一网打尽”,从简单地贿赂“核心人员”,转变为贿赂“终端医务人员”。

这种转变速度之快,对“中国市场”的适应能力之强,令人咋舌。这一阶段,恰恰是中国医疗体制改革逐渐深化,行政机构审批权限日益减小,大医院和基层社区乡镇医院采购药品日益规范的阶段。跨国药企的行贿方向正是随着“权力转移”而不断转变的。

通过大肆行贿,外资药企打开了我国市场的大门,取得了强势市场地位,维系其高价战略。这可能封杀国内中小药企的生存空间,压制后者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长此以往,市场秩序必然受损,商业贿赂之风愈演愈烈。更严重的是,巨额贿赂费用最终都体现在高于成本数倍、数十倍的药价之中,转嫁到广大患者身上。

医药监管亟待加强

依照国际药品制造商协会联合会的规范,“不得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提供金钱利益或其替代物(包括捐赠,奖学金,补助,赞助,咨询合同及教育或其他与其执业相关的名目)以换取后者对其药品的处方,推荐,采购,供应及对病人使用,或在将来继续进行上述活动的承诺”。这是一条关键的原则。

其次,是学术会不得以任何方式或条件承诺提供或提供可能对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处方行为产生不正当影响的其他任何利益。依照规则,会员可以与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签约,由后者提供真实的咨询服务,并向其支付合理的报酬及食宿和差旅补偿,但此类咨询服务提供的方式或条件均不应当对有关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处方行为产生不正当影响。

关于学术会的招待方面,所有的互动交流活动都应当选择在有助于实现科学教育的目标及会议目的的,适当的地点举办;社会活动不能超过整个会议时间的30%;被邀请者的客人不得参加宴请。

依照这一准则,跨国药企不能以学术的方式向医疗机构和医生输送“不正当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但从目前其会员企业葛兰素史克等跨国公司在华被查的情况来看,这一准则几乎名存实亡。

不论学术会是入华变了样,还是原本就存在漏洞,在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看来,已经到了必须加强引导和管控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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