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一步说明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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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23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4)中披露了该利润分配预案,本次预案内容与前次披露预
案一致,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及内容,公司就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基本情况单独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并归
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02,067,660.2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71,446,783.87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该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
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本年度提取利润57,523,941.94元列入公司法
定公积金。2023年末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526,996,604.05元,母公
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73,430,839.13元。
   以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
户上已回购股份8,620,493股后的股本总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公司拟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1,150,216,07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回购的股份后
(截至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620,493股)的股本总额1,141,595,579
股为基数测算分配后,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3,355,757,267.20元,
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191,502.28元。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
因而产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注: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说明
   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回报,每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
司章程》的要求充分考虑,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对于2023年利润分配
方案基于以下原因:公司主营业务归属于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电子设备研发制造
行业。基于全球机顶盒行业十多年的发展及存量与迭代更新,该行业目前仍处于
数字化变革、融合并朝着更加智能化、智能控制中心的方向递进,需求、产品及
应用等具有多层次和多样性,未来全球数字智能机顶盒及新形态的需求量仍将继
续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公司的机顶盒和宽带连接产品面向国内三大电信运营
商、国内广电网络运营商、国内ToC零售OTT市场及全球海外市场。公司未来继
续投入虚拟现实/混合现实/增强现实(XR)、汽车智能、超高清视听等战略新兴
产业,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技术、扩充市场业务及增加产品类型。2022年,
公司启动了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以扩充产能,总投资额约为人民
币133,800万元。该项目目前正处于建设阶段;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启动惠州
创维数字产业园二期项目,未来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工业化能力。2023年度,公
司净资产收益率9.73%,偿债能力指标中资产负债率44.36%、流动比率1.91、速
动比率1.53。
   鉴于公司运营及未来发展的资金支出需求,留存收益在提升公司的抗风险
能力的同时,也保障了公司未来的分红能力,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
做到平衡,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的战略发展规划,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未来业
务拓展,留存一定的资金以保障公司业务规模增长的需要,主要用于创新研发、
产能扩充以支持市场扩张,确保业务的持续增长,有利于公司发展规划的推进实
施。基于公司多年来形成的“研发与转型创新优势、国际化与客户资源优势、工
业化能力与规模优势、机制与人力资源优势”,预期未来的收益良好,能保持良
好的净资产收益率,符合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
施以及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
红决策提供便利。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股
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一方面提升主营业务的市场占用率,发挥研发创新、供应链规模及成
本等优势,进一步提升经营的效率;另一方面,积极拓展专业显示业务板块中的
车载电子显示系统业务及空间计算的XR业务,形成新的增长曲线。同时,按既
定计划落实募集资金项目投资与建设,实现募投项目的收益。公司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在保证主营业
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
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方式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
的投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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