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5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 355,009.97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
将增加 318,494.90 万元,同比增加 872.23%。
约 353,525.74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265,773.35 万元,
同比增加 302.87%。
等均同比提升。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318,494.90 万元,同比增加 872.23%。
约 353,525.74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265,773.35 万元,
同比增加 302.87%。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515.0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752.38 万元。
(二)每股收益:0.0537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主营业务影响。2022 年度,石油及天然气价格同比大幅提升,石油和天然气
产量同比增加。受上述价格、产量及折算汇率变化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
力同比增长较大。
四、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次业绩预告发布时,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及相关评估工作尚在
进行中,公司尚未取得关于年末剩余油气储量的第三方评估报告,与期末储量相
关的油气资产折耗额、所得税费用为预估数。公司本次业绩预增系公司财务部门
初步核算的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经审计后的 2022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2022 年 2 月,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 01 民初 2011 号
《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具体请详见公司披露的《山东新潮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基于一审判决结果,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决定对上述一审判决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 531,215,072.56 元,计入的报告
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山东新潮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预计
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公司认为一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以及适用法律错误,已依照相关规定在法定
期限内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件正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公司尚未收到二审判决或
裁定。不排除人民法院在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作出二审判决,公司需要根
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可能性,公司将继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测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
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2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
《证券日报》、
《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
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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