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0月20日收盘,德马科技(688360)报收于18.31元,上涨17.0%,换手率7.49%,成交量19.76万手,成交额3.45亿元。
10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294.11万元,占总成交额6.64%;游资资金净流出1452.46万元,占总成交额4.21%;散户资金净流出841.65万元,占总成交额2.44%。
德马科技(688360)因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登上沪深交易所2026年10月20日交易公开信息榜单;此次为近5个交易日内第1次上榜。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以及本次发行方案、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事项;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70,151.50万元,用于智能物流装备核心部件生产研发、智能物流装备及具身智能系统研发中心建设等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1月4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30日;会议审议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共11项,均为特别决议议案;中小投资者将单独计票。
德马科技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70,151.50万元,用于扩建智能物流装备核心部件生产及研发、智能物流装备及具身智能系统研发中心建设、工业智能数据采集终端生产建设、扩建节能型一体化永磁电机项目(一期)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投向智能物流装备、具身智能、高效节能电机等科技创新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
德马科技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151.50万元,用于扩建智能物流装备核心部件生产及研发、智能物流装备及具身智能系统研发中心建设、工业智能数据采集终端生产建设、扩建节能型一体化永磁电机项目(一期)以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研发能力和产业化水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
德马科技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江苏莫安迪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总价款55,147.41万元,其中发行股份支付27,573.71万元;标的资产已于2023年10月完成过户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2026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无差异,未变更投资项目,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莫安迪2023年至2025年累计净利润均超过承诺金额,业绩承诺已履行完毕。
德马科技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以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或二者结合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确定差异化分红比例。
德马科技披露本次可转债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影响的测算,提示可能摊薄每股收益的风险;公司提出聚焦主业、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等应对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填补回报措施的履行作出承诺;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德马科技最近五年内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上交所纪律处分;但浙江证监局于2025年12月26日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涉及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及信息披露不准确;上交所于2025年12月31日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涉及募集资金使用、子公司管控、收入确认、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等问题;公司已对相关问题完成整改。
德马科技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明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权利义务、召集程序、议案提交、表决机制及决议效力等内容;适用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特定情形如变更募集说明书、公司未能按期付息、减资、合并、破产等需召开会议;决议须经出席持有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德马科技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151.50万元,用于扩建智能物流装备核心部件生产及研发、智能物流装备及具身智能系统研发中心建设、工业智能数据采集终端生产建设、扩建节能型一体化永磁电机项目(一期)及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发行不提供担保,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预案,尚需股东会审议及监管部门注册。
德马科技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151.50万元,用于扩建智能物流装备核心部件生产及研发项目、智能物流装备及具身智能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工业智能数据采集终端生产建设项目、扩建节能型一体化永磁电机项目(一期)及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发行期限为六年,每张面值100元,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公司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
德马科技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2026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告提示该事项尚不构成实质性判断或批准。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