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0月14日收盘,湖南裕能(301358)报收于48.12元,下跌1.78%,换手率1.65%,成交量13.99万手,成交额6.85亿元。
10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636.85万元,占总成交额9.69%;游资资金净流出3312.71万元,占总成交额4.84%;散户资金净流入9949.56万元,占总成交额14.53%。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8人,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不包含独立董事、外籍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激励计划内容及流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授予与归属安排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考核体系科学合理,具备可操作性;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该激励计划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制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考核分为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公司层面以2027–2029年磷酸盐正极材料销量和净利润为目标,归属比例与业绩完成率挂钩;个人层面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归属比例;考核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人力资源部等部门组织实施;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529.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其中首次授予2,249.26万股,预留280.00万股;激励对象不超过368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授予价格为每股26.18元,来源于定向增发或二级市场回购;业绩考核年度为2027年至2029年,以磷酸盐正极材料销量和净利润为目标;本激励计划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确认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报告也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上市后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也不包括独立董事;激励对象均未在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部门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各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各期归属比例未超过5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实激励名单,并对计划发表了意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529.2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98%;其中首次授予2,249.26万股,预留280.00万股;授予价格为26.18元/股;激励对象不超过368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归属条件与公司2027年至2029年磷酸盐正极材料销量及净利润业绩目标挂钩。
公司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定向增发和/或二级市场回购;授予总量为2,529.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首次授予2,249.26万股,激励对象不超过368人,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人员;授予价格为26.18元/股;本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分三次归属;归属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业绩考核指标为磷酸盐正极材料销量和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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