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0月13日收盘,金田股份(601609)报收于10.7元,上涨0.94%,换手率1.7%,成交量29.45万手,成交额3.12亿元。
10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43.06万元,占总成交额6.87%;游资资金净流入189.21万元,占总成交额0.61%;散户资金净流出2332.27万元,占总成交额7.48%。
10月13日金田股份发布公告《金田股份:金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其股东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2日间合计增持15.9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92%,变动期间该股股价下跌1.67%,截止10月12日收盘报10.6元。
公司因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金田转债”赎回条款,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赎回登记日为2026年10月23日,赎回价格为101.1945元/张,赎回款发放日为2026年10月26日;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10月20日,最后转股日为2026年10月23日;赎回完成后,“金田转债”将自2026年10月26日起在上交所摘牌。
东方证券原保荐代表人石健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履职,由王卉洁女士接替;变更后,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为丰先生和王卉洁女士;持续督导期原至2024年12月31日,因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东方证券将继续履行督导义务。
控股股东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自2026年1月30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截至2026年10月12日,累计增持8,020,500股,约占总股本0.46%,增持金额合计99,990,704元(不含交易费用);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增持金额接近计划上限;增持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6.40%增至46.8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确认: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具备增持主体资格,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8,020,500股,占总股本0.46%,增持金额99,990,704元;增持后持股比例由46.40%增至46.86%;本次增持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条件,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已履行。
公司因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可转债赎回条款,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赎回登记日为2026年10月23日,赎回价格为101.1945元/张,赎回款发放日为2026年10月26日;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10月20日,最后转股日为2026年10月23日;赎回完成后,“金田转债”将自2026年10月26日起在上交所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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