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9月29日收盘,东方材料(603110)报收于25.18元,上涨5.22%,换手率4.85%,成交量9.76万手,成交额2.43亿元。
9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85.25万元,占总成交额1.59%;游资资金净流入513.9万元,占总成交额2.12%;散户资金净流出899.15万元,占总成交额3.7%。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庄盛鑫、韩雨辰、曾广锋、王秀玲、张盛、常江洪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吴波、张莹、陈世海、吴晓俊、任兴杰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确认: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庄盛鑫、韩雨辰、曾广锋、王秀玲、张盛、常江洪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波、张莹、陈世海、吴晓俊、任兴杰亦符合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
公司将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审议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累积投票议案,非独立董事应选5人、独立董事应选3人;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9日。
任兴杰被提名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职务;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连续任职未满六年;具备注册会计师资质及多年审计与财务相关工作经验。
吴晓俊被提名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承诺遵守监管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董事会提名吴波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确认其具备任职资格,拥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无处罚或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于2026年9月29日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名(庄盛鑫、韩雨辰、曾广锋、王秀玲、张盛、常江洪)及独立董事候选人5名(吴波、张莹、陈世海、吴晓俊、任兴杰);候选人需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其中非独立董事应选5人、独立董事应选3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并报交易所审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确认所有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
董事会提名张莹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确认其具备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为注册会计师,具备丰富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在境内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张莹声明被提名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或提供中介服务等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为注册会计师,具有丰富会计经验。
吴波声明被提名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接受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保持独立判断;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3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无锡鸿晟鼎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吴晓俊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参选,具备任职资格,拥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不属于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无不良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任职未超六年,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董事会提名陈世海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资格审查,未发现存在影响独立性或任职资格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陈世海声明被提名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承诺将遵守监管规定,独立履行职责。
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无锡鸿晟鼎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任兴杰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持有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二十年,具备上市公司财务、内控、合规等方面的专业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无不良诚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任职未超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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