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9月24日收盘,雪祺电气(001387)报收于12.18元,下跌0.57%,换手率2.97%,成交量3.46万手,成交额4223.42万元。
9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2.72万元,占总成交额4.09%;游资资金净流出339.18万元,占总成交额8.03%;散户资金净流入511.9万元,占总成交额12.12%。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定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激励计划制定流程和内容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雪祺电气董事会决定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8日;审议三项特别决议事项:《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将单独计票并披露;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考核期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考核分为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公司层面以营业收入为考核指标,设定目标值和触发值;个人层面依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行权比例;考核结果由董事会审核,作为股票期权行权依据。
雪祺电气拟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531.07万份,占总股本2.90%;激励对象共215人,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员工;行权价格为9.78元/份;行权条件与公司2026–2027年营业收入考核挂钩;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分两期各行权50%;本计划有效期不超过36个月。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雪祺电气具备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激励对象确定程序合法;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激励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报告亦未被出具否定意见;上市后36个月内未违反利润分配相关规定;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也不包括独立董事;所有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或高管的情形;拟授出权益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1%;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行权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每期行权时限不少于12个月,每期行权比例不超过5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实激励名单并发表专业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均出具合规意见。
雪祺电气拟向215名激励对象授予531.07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0%;行权价格为9.78元/份,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设两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公司2026年至2027年营业收入业绩考核挂钩;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雪祺电气拟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531.07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0%,激励对象共215人,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员工;行权价格为9.78元/份;有效期最长36个月,分两个行权期,各等待12个月和24个月;行权条件与公司营业收入考核指标挂钩;本计划不涉及预留权益,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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