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9月24日收盘,福建金森(002679)报收于11.58元,上涨9.97%,涨停,换手率10.63%,成交量25.05万手,成交额2.75亿元。
9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902.08万元,占总成交额10.54%;游资资金净流入401.97万元,占总成交额1.46%;散户资金净流出3304.06万元,占总成交额12.0%。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隆应、张晓光、李浙、施振贤、林煜星、范凯,独立董事候选人吴锦凤、韩立军、李良机;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决定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23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以及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共6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共3名,均采用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并披露。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韩立军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处罚,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利益冲突,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吴锦凤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本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年,且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
李良机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且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其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若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立即辞职。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良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声明确认李良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获取报酬,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且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处罚。提名人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吴锦凤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声明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市场禁入或公开谴责等处罚,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且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韩立军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亦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承诺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遵守监管规定,确保独立性,并已签署声明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名潘隆应、张晓光、李浙、施振贤、林煜星、范凯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锦凤、韩立军、李良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将继续履职。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该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权限、履职要求及法律责任等内容。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保密等工作,并须持续参加后续培训。公司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其工作。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离任程序及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要求。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定义、原则、决策权限及审批程序。制度规定公司对外投资需符合国家法规和产业政策,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由公司总部集中管理。对外投资根据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分层审批,达到一定标准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子公司对外投资需经公司批准,参股公司重大投资参照执行。制度还涵盖投资可行性研究、财务管理、审计监督、人事派出、信息披露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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