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9月23日收盘,皖维高新(600063)报收于5.71元,上涨1.6%,换手率2.44%,成交量50.58万手,成交额2.89亿元。
9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592.78万元,占总成交额8.98%;游资资金净流入246.69万元,占总成交额0.85%;散户资金净流出2839.47万元,占总成交额9.84%。
皖维高新召开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签署委托管理合作协议、调整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撤销部分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等事项。其中,变更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委托管理合作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拟提交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由关联方杉金光电对控股子公司德瑞格公司进行托管,提升偏光片产线运营效率;调整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采购及销售金额共计4,000万元;撤销已停止运营的水泥业务相关分支机构;同意副总工程师余继仙因工作调动辞职,其仍担任非独立董事;决定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30日,登记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会议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研发中心6楼百人会议室,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德瑞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杉金光电(南京)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合作协议》,委托期限为一年,管理费按德瑞格公司合作期间营业收入的1%和利润总额的30%按月计提支付。杉金光电为公司控股股东皖维集团控股子公司杉杉股份的下属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委托管理旨在提升德瑞格公司产能利用率和经济效益,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已完成水泥资产的转让交割,不再从事水泥生产与销售业务,故拟删除经营范围中水泥相关类目,并对《公司章程》第十四条进行相应修订。变更后的经营范围聚焦新材料主业,涵盖合成材料、合成纤维、新型膜材料、生物基材料、化工产品等领域,并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与经营、固体废物治理、货物进出口等许可及一般经营项目。
鉴于公司水泥板块资产及业务已完成整体对外出售,原水泥生产、矿山开采、配套销售等运营职能均已终止,对应分支机构已无实质经营活动。本次拟撤销水泥分公司(水泥分厂)、矿山分厂、销售四部等分支机构,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注销、税务清缴、银行账户销户、印章缴销等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宜。本次撤销不涉及主营业务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发布公告,公司副总工程师余继仙因工作变动,于2026年9月18日辞去该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余继仙将继续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并按规定完成工作交接。截至公告日,其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因与杉杉股份及其子公司构成关联方,拟增加TAC膜、离型膜、保护膜等材料采购额度3,000万元,增加PVA光学薄膜销售额度1,000万元。调整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97,564.01万元,其中关联采购82,767.90万元,关联销售14,796.11万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认为交易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更新了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等条款,并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2025)》《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撤销监事会,对相关治理结构条款进行调整。本次修订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由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4日实施,并于2026年9月22日经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进一步修订经营范围。修订内容涵盖党建工作、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董事选举、利润分配政策等方面。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