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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观想科技新发布《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2026年9月22日收盘,观想科技(301213)报收于47.8元,上涨4.18%,换手率10.03%,成交量7.26万手,成交额3.4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9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17.8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688.4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706.32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观想科技于9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现金方式收购锦州辽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的重大资产购买方案,交易总价款482,255,827.80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待准备工作完成后另行通知。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17.85万元,占总成交额2.95%;游资资金净流入1688.47万元,占总成交额4.89%;散户资金净流出2706.32万元,占总成交额7.83%。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魏强、王礼节、王军、易明权、申可一、刘光强、唐思远、陈敬、易津禾、漆光聪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文件签名、印章真实;如因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在调查结论形成前不转让所持股份,并配合锁定程序。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现金方式购买锦州辽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的重大资产购买方案,交易总价款为482,255,827.8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包括并购贷款及变更用途后的前次募集资金;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基于总体工作安排,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待相关准备工作完成后,将另行发布召开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本次交易聘请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法规和市场惯例;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并以收益法结果作为最终评估值;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说明

本次交易不涉及新增股份,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公司已披露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并提出完善公司治理、加强成本控制、推进业务整合及优化利润分配政策等填补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相关承诺。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公司已聘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及审阅机构,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除上述中介机构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观想科技拟将截至2026年6月30日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8,578.38万元(含利息净收入)用于收购锦州辽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原募投项目“数智化能力提升项目”已投入部分继续保留使用;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本次方案调整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公告

本次交易由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辽晶电子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调整为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辽晶电子60%股权,取消发行股份及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由17名减少至14名,评估基准日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6年5月31日;因标的资产减少超过20%,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与预案差异情况对比说明

与2026年1月6日发布的重组预案相比,报告书(草案)更新了交易方案、评估定价、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等内容,新增审计评估结果、交易合同、合规性分析、管理层讨论、财务信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中介机构意见等章节,并补充相关承诺、风险提示及备查文件。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签字人员对本次交易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浙商证券及其经办人员同意在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及其他申请文件中援引其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内容,并确认所引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未能勤勉尽责,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上市公司)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所有文件签名、印章真实有效;已履行法定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如因违反承诺导致投资者损失,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魏强及四川观想发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或副本资料,文件签名、印章真实;如因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在调查结论形成前不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并配合股份锁定。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或副本资料,文件签名、印章真实有效;如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在调查结论形成前不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并配合股份锁定。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未发生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5年12月22日首次披露本次交易;公告前21至1个交易日,公司股价上涨8.79%,创业板指数上涨5.35%,深交所信息技术指数上涨0.13%;剔除大盘和行业因素后涨幅分别为3.44%和8.66%,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异常波动标准。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司法查封情形,资产过户无法律障碍;交易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完整,不影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标的公司主营军用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研发、生产、销售,具备一定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资产定价公允,权属清晰,不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上市条件,有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保持独立性和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标的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主营业务为军用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符合创业板定位;与上市公司在军工电子产业链中处于上下游关系,具备产业同源性和协同效应。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未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最近36个月内未因该类事项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亦不涉及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苏舟将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故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并签署保密协议;对交易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形成审核意见;已编制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并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交易进程备忘录并报送深交所,督导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与中介机构签署保密协议;已制定有效保密制度,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交易价格为48,225.58万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军用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其财务数据将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交易对方为苏舟、河南摩海等14名股东;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改变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标的公司产品应用于航天、航空、兵器等领域;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强化软硬件一体化布局,提升智能化装备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交易方案符合公司利益,定价公允,程序合法,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暂不召开股东大会。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本次变更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快速提升公司产业链布局与盈利能力;原项目累计投入进度为14.24%;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本次交易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构成重组上市;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板块定位的要求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标的公司为军用半导体科研生产企业,所属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与上市公司同属军工电子和国防信息化产业体系,业务上构成产业链上下游关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亦不涉及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司法查封等情形,资产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交易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完整,不影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观想科技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股价累计涨幅为8.79%,剔除创业板指数及深交所信息技术指数影响后涨幅分别为3.44%和8.66%,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不涉及新增股份,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盈利增长,但若其净利润波动,可能存在摊薄每股收益的风险;公司拟通过优化治理结构、加强成本控制、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等措施降低风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就填补回报措施作出承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观想科技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未发生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上市公司依法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和法律顾问,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违反环保、土地、反垄断等相关法律法规,资产定价公允,权属清晰,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保持独立性和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观想科技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真实性的核查意见

辽晶电子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1,435.87万元、17,315.01万元和8,044.99万元,毛利率分别为72.22%、72.10%和73.10%,保持稳定;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会计准则,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真实、准确、完整。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观想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观想科技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采取必要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信息知悉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提示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浙商证券已履行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披露文件无实质性差异,文件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交易方案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已采取严格保密措施,无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锦州辽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5月31日,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结果,评估结论为80,400.00万元;评估报告已于2026年9月21日备案,结论使用有效期至2027年5月30日。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标的公司2026-2028年度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900万元、7300万元、7700万元;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取得国防科技工业局审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交易价格为48,225.58万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公司2026年至2028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900万元、7,300万元、7,700万元;交易对方包括苏舟、河南摩海、嘉兴捷辉等15名股东;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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