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9月4日收盘,京沪高铁(601816)报收于4.9元,较上周的4.86元上涨0.82%。本周,京沪高铁9月3日盘中最高价报4.96元。8月31日盘中最低价报4.85元。京沪高铁当前最新总市值2397.36亿元,在铁路公路板块市值排名1/33,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61/5214。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以通讯形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均获全票通过,其中对外担保管理规定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93,975,612,916.7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9,482,829,868.40元,分别较上年度末增长2.10%和1.14%。本期实现营业收入21,841,588,472.02元,同比增长3.94%;利润总额9,123,693,500.43元,同比增长7.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71,322,401.85元,同比增长7.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685,134,626.82元,同比增长4.0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21%,基本每股收益为0.1384元/股。报告期内未拟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风险评估,确认其持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截至2026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总资产1215.44亿元,净资产150.75亿元,资本充足率30.17%,流动性比例94.87%,各项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要求。未发现财务公司在资金、信贷、信息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风险控制缺陷,亦未发生重大违规或风险事件。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近99.9亿元,贷款余额为0,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规定,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及违规责任。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涉及关联担保、高资产负债率对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计划财务部门为归口管理部门,内审部门协同监督。所有担保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规行为将被追责。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规范重大信息的内部传递与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界定重大信息范围,包括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控股子公司重要会议决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及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董事会办公室为归口管理部门,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报告责任人。相关人员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并提交书面文件。制度同时规定信息保密义务及违规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规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加强对相关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的管理。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股份涵盖登记在其名下、他人账户持有及信用账户内股份。规定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特定情形如下列期间不得转让:公司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六个月内等。同时明确股份变动的申报、公告要求及禁止交易的敏感期间。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与分工。总经理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在授权范围内决定交易、关联交易及贷款事项。细则规定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程序、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机制,“三重一大”事项按党委相关规定执行。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禁止以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或采购款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公司与关联方的经营性资金往来须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计划财务部门应定期自查资金往来情况,内审部门每半年检查大额资金往来。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中应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确需以非现金资产抵债的,须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发现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制度界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范围,包括财务数据披露违反会计准则、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与实际数据差异较大等情形。设定重大差错认定标准,如财务数据差错金额占比达10%以上或影响盈亏性质,业绩预告差异超过20%且无合理解释等。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发生重大差错将依实事求是、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进行责任追究,并明确从重、从轻处理情形。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条件、职责范围及履职要求。董事会秘书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无违法违规记录,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组织等工作,并须遵守保密义务,防止内幕交易。公司应保障董事会秘书履职条件,在其不能履职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职责。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的,公司应及时报告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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