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9月1日瑞星股份公开信息显示,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谷红军、总经理谷红民、董事会秘书孙铁军、财务总监王俊生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是审计委员会召开不符合规定。2026年一季度未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二是2025年年度业绩快报、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公司依据与部分客户签订的货款延期支付协议、延期开票口头协议,将对应的应收账款由逾期账龄重分类为未逾期账龄,从而减少了对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致使2025年年度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中的利润等关键数据披露不准确。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责令定期报告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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