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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信康(603676)2026年半年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证券之星消息,近期卫信康(603676)发布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如下:

发展回顾: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公司系一家集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医药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指引》(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1.行业情况说明

    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对满足人民健康需求、保障民族健康安全、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具有重要支撑作用。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系列政策举措,推动医药工业向创新驱动转型,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在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医药技术创新加快以及医改持续深化的背景下,我国医药健康产业的市场需求有望持续释放。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我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4,870.0亿元,同比下降1.2%;实现利润总额3,490.0亿元,同比增长2.7%;2026年1-6月,我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1,717.8亿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利润总额1,773.2亿元,同比增长4.2%。

    2.行业相关政策法规

    2026年,医药行业政策体系持续完善,监管、产业、医保三大维度协同推进。监管端,药品审评审批改革持续深化,支持创新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加强;产业端,工业和信息化部明确集中力量打造“创新医药”“普惠医药”“数智医药”“开放医药”;国务院印发《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提出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应用,加快健康产业提质升级;医保端,健全医保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机制,持续优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规则,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形成互补,创新药支付渠道进一步拓宽。

    (1)医药监管政策

    2026年1月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加强药品受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进一步细化药品委托生产质量管理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督促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受托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药品生产全链条质量管控,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6年1月6日至7日,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全面深化药品监管改革,落实对重点品种实行“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的要求,支持医药研发创新。

    2026年1月16日,国务院公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5月15日起施行。《条例》进一步健全鼓励创新与严格监管并重、兼顾中西药特色、强调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现代化药品管理体系。

    2026年4月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人工智能+药品监管”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提出:到2030年,初步构建药品监管与人工智能融合创新体系,人工智能在审评审批、监督检查、检验监测、政务服务等场景中有效应用,人机协同效率显著提升,全生命周期数智化监管能力迈上新台阶。到2035年,基本形成数智驱动、智能敏捷、自主可控、生态协同的智慧化药品安全治理新格局。

    2026年4月28日,国家药监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医药代表管理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在2020年《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修订完善,进一步强化医药代表全链条管理,旨在推动医药行业合规转型。重点明确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医药代表准入、医药代表备案和行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药代表的药品学术推广接待管理,以及各有关单位的管理职责。

    2026年5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对创新药和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的原研药品给予6年数据保护期;对改良型药品(含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的改良型药品)给予4年数据保护期;对首家获批的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的仿制药(含境外生产药品)和生物制品给予3年数据保护期。

    (2)医保与采购政策

    2026年6月23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1号)》,正式启动第十二批国采。本轮集采共纳入65个品种,覆盖抗感染、抗肿瘤、抗血栓、降血糖、降血压、降血脂、风湿免疫、消炎镇痛等领域常用药品,此次集采坚持“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原则,进一步优化完善采购规则。8月6日,第12批国采中选结果公布。本次集采的65种药品全部采购成功,共327家企业的521个产品获得中选资格,中选结果将于2026年内实施,具体执行日期以各地发布通知为准。公司产品门冬氨酸钾注射液已中选第12批国采。

    2026年6月2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示《通过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初步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共557个药品通过基本医保目录初审、54个药品通过商保创新药目录初审。除预申报品种外,本次初步形式审查总体通过率92%,比去年提高8个百分点。申报品种呈现数量增长、通过率提升、新药占比提高等特点。公司产品小儿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等通过本次初步形式审查。

    (3)基本药物政策

    2026年6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新版目录将于2026年9月1日施行。本次目录在2018版基础上优化扩容,药品总数由685种增至794种,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476种、中成药318种,新增药品品种116种,调出原版目录内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种,覆盖各疾病系统临床主要病种,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公司产品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继续纳入新版基药目录,吸入用乙酰半胱氨酸溶液为本次目录新增纳入剂型,盐酸多巴胺注射液(2.5ml:50mg、5ml:100mg)为本次目录新增收载规格。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

    公司以化学药品制剂及其原料药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在复合维生素类、微量元素类、电解质类等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公司秉承“责任、分享、公信、创新”的企业精神,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立足于研发创新,坚持仿创结合,不断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2.主要产品

    公司基于自身的研发实力,充分挖掘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选择市场空间大、技术门槛较高的品种开展研发,主导产品包括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小儿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等,并初步形成“成人+儿童”全人群覆盖的产品组合矩阵,有助于发挥协同效应、共同发力。

    3.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包含两部分内容:(1)生产性物料。包含自主生产产品及研发阶段的原料药、辅料、包装材料等,以及合作产品制剂的部分关键原料、辅料及包装材料;(2)非生产性物料。包含固定资产、工程及服务类项目等。

    生产性物料通过与受托方的紧密配合与供产销协同的方式,控制合理库存及采购周期,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并通过供应商管理制度,根据物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实施分类管理,根据和供应商合作程度的不同来实施分级管理,同时加强与供应商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采购效率,保证物资的合格率,同时,与上游核心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信息共享、方案改良、合理库存、以量换价等方式降低采购成本;非生产性物料,通过品类管理、招投标管理、流程优化管理、供应商分级分类管理、需求管理、项目管理以及供应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方式,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采购效率,控制供应链风险及采购成本。

    (2)研发模式

    公司以研发能力为立足之本,重视产品开发及产品线管理工作,坚持采取以自主研发为主的模式,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同时积极拓展产品获取渠道,通过BD、联合开发等多种方式加快产品获取速度。在研发策略方面,公司基于自身技术优势,以临床及市场需求为导向,筛选市场需求大、技术门槛较高、竞争较小的品种,开展药品制剂及其主要原料药的自主研究及开发,确立了“上市一批,储备一批,在研一批,立项一批”的梯次研发思路。结合医药市场变化,积极推动改良型新药及创新药立项、研发。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和合作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其中业务合作生产方为普德药业。

    (1)自主生产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白医制药为一家具备将药品研发成果转化落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吸入制剂、贴剂、原料药等产品。公司以白医制药为自主生产基地,开展生产活动,实行以销定产的计划管理模式。生产部根据销售计划制定全年生产计划,并分解至月,再根据库存量及生产设备的负荷情况制定月度生产计划。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GMP规范及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产品生产工艺及操作规程开展生产操作。

    (2)合作生产模式:公司与具备生产资质、GMP产能充裕的制药企业展开合作,经过多年的稳定合作,实现商业共赢。公司负责合作产品研究开发工作,提供药品注册申请所需的全套技术资料(包括生产工艺、原料药及制剂的质量标准和分析检测方法等),为取得合作产品的药品批准文号及药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公司享有合作产品的经销权、知识产权及处置权。合作方持有药品生产资质,负责在卫信康技术支持下申请并取得合作产品的药品批准文号,按照订单要求生产合作产品,负责产品的质量检验和成品保管,保证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同时,合作方应及时进行药品再注册程序,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注销或转移合作产品的药品批准文号。公司负责全部合作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工作。未经公司书面允许,合作方不得自行生产、销售合作产品。“两票制”政策下,合作产品由合作方直接销售至公司指定的药品配送企业,公司承担合作产品的全部市场管理及推广服务职责,向合作方收取专利/技术使用、商标/品牌使用、市场管理及推广服务费用。

    公司主要合作产品包括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等。

    (4)销售模式

    公司实行区域终端配送制的销售模式,核心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国产替代优势、生产批件较少、竞品较少,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及区域终端配送商、区域推广商选聘话语权。公司根据产品特点,选择实力较强的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的区域终端配送商构建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由区域终端配送商及推广商开展终端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公司对区域终端配送商、推广商开展学术培训,指导其完成区域市场开拓工作,支持其开展学术活动,凭借产品优势构建高效的销售网络。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6年上半年,医药行业政策体系持续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集采常态化运行、监管标准趋严、数字化技术赋能等因素共同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基层医疗需求释放、仿制药替代深化、儿童用药等细分领域供给保障加强,为行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面对行业发展态势,公司坚持既定发展战略,秉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肠外营养等核心治疗领域,持续推进市场营销深耕、研发管线布局、供应链体系优化及内部运营管理提升,主营业务保持稳定运行,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部分核心产品集采降价带来的挑战,深入挖掘产品临床价值,纵深推进核心产品在医院的覆盖普及,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4亿元,同比下降0.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亿元,同比下降21.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1.03亿元,同比下降24.42%。

    (一)公司重点产品情况

    1.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为国内首仿、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已完成31个省级行政区域的准入。该产品在河南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等多个省际联盟及省级集采项目中中选,截至报告期末,共有22个省(区、兵团)执行集采中选结果。

    2.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为国内首仿、国产独家品种、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已完成31个省级行政区域的准入。该产品在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接续采购等多个省际联盟、省份带量采购中中选,截至报告期末,共有28个省(区、兵团)执行集采中选结果。2026年上半年,该产品实现销售收入8,726.90万元,同比增长36.25%。

    3.小儿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为国内首仿、国内独家品种、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在国内尚无同类儿童专用全组分静脉维生素制剂。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31个省级行政区域的准入。2026年上半年,该产品实现销售收入3,813.40万元,同比下降0.31%。

    4.公司近年其他新获批产品包括:

    (1)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9AA-Ⅰ),为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公司系该品种首家(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该产品系静脉用胃肠外营养输液,为多种氨基酸组成的复方制剂,适用于婴幼儿(包括低体重儿)及小儿的肠外营养支持。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各省级行政区域的挂网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31个省级行政区域的准入。

    (2)复方氨基酸注射液(20AA),为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公司系该品种首家(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该产品系静脉用胃肠外营养输液,为多种氨基酸组成的复方制剂,适用于严重肝功能不全和即将或者已经发展为肝性脑病患者,为其肠外营养提供氨基酸。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22个省级行政区域的准入。

    (3)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3)(10/3),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19个省级行政区域的准入;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10/3),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30个省级行政区域的准入。该两款产品系静脉用胃肠外营养药品,为13种维生素组成的复方制剂,适用于接受肠外营养的成人和11岁及以上儿童维生素缺乏的预防。

    (4)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I),为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公司系该品种首家(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该产品为微量元素补充药,用于治疗或支持婴幼儿、小儿对微量元素的基本需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该产品已完成31个省级行政区域的准入。

    (5)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Ⅲ),为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该产品为微量元素补充药,用于满足患者静脉营养时对微量元素的基本和中等需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该产品已完成31个省级行政区域的准入。

    (6)复方电解质注射液(V),为国内首仿品种,该产品系静脉电解质类用药,适用于成人,可作为水、电解质的补充源和碱化剂。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26个省级行政区域的准入。

    复方电解质注射液(Ⅱ),系静脉电解质类用药,适用于治疗伴随或预期出现酸中毒的等渗性脱水,补充细胞外液的丢失。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19个省级行政区域的准入。

    (7)吸入用乙酰半胱氨酸溶液,为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品种,该产品系呼吸系统类用药,适用于治疗浓稠粘液分泌物过多的呼吸道疾病,如: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及其病情恶化者、肺气肿、粘稠物阻塞症以及支气管扩张症。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30个省级行政区域的准入。

    (8)盐酸多巴胺注射液,为国家医保目录(甲类)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品种,该产品系心血管用药,适用于心肌梗死、创伤、内毒素败血症、心脏手术、肾功能衰竭、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引起的休克综合征;补充血容量后休克仍不能纠正者,尤其有少尿及周围血管阻力正常或较低的休克。由于本品可增加心排血量,也用于洋地黄和利尿剂无效的心功能不全。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30个省级行政区域的准入。

    (9)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Ⅶ),为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该产品为成人氨基酸补充剂,用于低蛋白血症、低营养状态和手术前后的氨基酸补充。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该产品已完成25个省级行政区域的准入。

    (10)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Ⅸ),该产品为成人氨基酸补充剂,用于急、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出现低蛋白血症、低营养状态和手术前后的氨基酸补充。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该产品已完成15个省级行政区域的准入。

    (11)注射用硫酸艾沙康唑,为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公司于2026年3月取得该产品药品注册证书。该产品为新型三唑类抗真菌药物,适用于治疗成人患者下列感染:侵袭性曲霉病,侵袭性毛霉病。

    (12)复合磷酸氢钾注射液,为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公司于2026年7月取得该产品药品注册证书。该产品为磷补充剂:1.当口服或肠内营养无法进行、不足或有禁忌时,用于纠正成人和儿童患者的低磷血症。2.当口服或肠内营养无法进行、不足或有禁忌时,用于成人和儿童患者的肠外营养。

    (二)公司重点经营情况

    1.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仿创结合推进研发提质增效

    公司深度融入国家医改大局,以推动药品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持续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公司立足高难度、高壁垒仿制药的研发攻关,优化产品立项与管线结构,通过工艺改进与自主知识产权布局,巩固仿制药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在自主研发基础上,公司综合运用BD、联合开发等方式拓展产品获取渠道,完善产品矩阵,推动研发逐步进入提质增效的释放阶段。着眼行业技术前沿与公司中长期发展需要,公司在持续巩固仿制药优势的同时,稳步推进创新药领域的探索研究,以“仿制+改良+创新”渐进式路径,力求夯实当期业绩基础,积蓄长远发展动能。在人才发展方面,公司持续厚植研发人才“沃土”,完善研发人才激励与考核机制,吸引和稳定核心技术团队,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为研发体系的梯次推进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取得研发进展情况如下:

    (1)1个产品取得药品注册证书:注射用硫酸艾沙康唑;

    (2)2个产品药品注册申请获得受理:小儿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一致性评价)、依达拉奉右莰醇注射用浓溶液;

    (3)2个产品在开展临床试验:去氧胆酸注射液、酮洛芬贴剂;

    (4)原/辅料进展情况:1个原/辅料审评通过,登记状态为A;2个原料备案获得受理。

    公司主要在研新产品项目30多项,研发进度均符合预期。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产品复合磷酸氢钾注射液、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已取得药品注册证书。重点在研项目中,预计2026年年底前将有2个产品取得审评审批结论。

    2.强化产能建设与质量管理,提升产品商业化能力,推进安全节能环保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强化工业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新产品商业化转化能力,为业务持续发展夯实产业基础。制剂生产方面,公司开展大输液生产线智能化/规模化自动包装设备、全自动灯检检漏设备、大输液灭菌柜设备的升级,有效提升瓶颈工序产出能力,进一步增强对新产品商业化转化的承接能力。原料药方面,通过技术升级改造,有效扩大了原料药生产规模与产能,增强了对多品种的技术承接能力,同时在成本控制与能耗管理方面实现持续优化。

    公司坚持全面质量管理理念,深入推进精益生产和精细化管理原则,将药品质量管理延伸至研发前端,严格控制技术转移、采购、生产、检验、仓储、物流等各环节,确保持续符合GMP规范要求。报告期内,白医制药严格执行GMP管理体系,累计完成各类验证200余项,顺利通过GMP符合性检查、行政检查等多级监管检查。同时,公司持续完善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了符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的质量管理体系及药物警戒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质量保障基础。

    安全环保方面,公司持续推进“污水处理中心改扩建项目”,建成全数字化、智能化污水处理系统,有效提升污水处理效能。目前项目建设已完成,正在开展调试运行。此外,公司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完善安全环保责任制,确保工厂运营安全有序、绿色可持续。

    3.深化营销组织变革,优化产品差异化策略

    公司持续推进业财融合一体化建设,依托数字化、信息化能力赋能业务精细化管理;整合营销资源,强化以事业部为核心的营销体系,深化营销组织变革;优化产品差异化销售策略,通过精细化管理、靶向发力、精准施策,深入挖掘产品的市场潜力;统筹内外部资源,全力抓好公司第二增长曲线产品的销售推广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与药品集中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在河南十九省联盟集采、河北、江苏、四川集采中选省份全面执行,实现了该产品的广覆盖、深拓展;重点产品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在广东联盟、陕西联盟、京津冀“3+N”联盟、河北、江苏、云南集采中选省份全面执行,为第二增长曲线产品的后续放量奠定基础。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卫信康秉承“关爱生命,维护健康”的企业使命,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立足于研发创新,坚持仿创结合,以化学药品制剂及其原料药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研发优势

    公司研发中心涵盖化学合成、药物制剂、药物分析等环节,并形成“新型注射剂工艺技术平台”“大复方制剂技术平台”“新型冷冻干燥技术平台”等三大核心技术平台,在静脉维生素、静脉微量元素、静脉电解质等领域具备较明显的优势。公司已累计取得16项发明专利;自2015年至报告期末,已取得17项新药证书、22个药品31个注册批件,拥有主要在研新产品项目30多个。

    2.产品优势

    公司基于自身的研发实力及临床需求,选择了市场空间较大、技术门槛较高、竞争格局良好的差异化赛道品种开展研发,核心产品具有国产替代优势、处于细分市场领先地位。公司研发的产品多为填补国内市场空白或竞品较少的品种,市场竞争力强,通过多年不断的研发创新,公司现已形成产品结构优良,具有市场前景的肠外营养领域产品矩阵。其中,核心产品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是国内首仿、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小儿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是国内独家、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复方电解质注射液(V)是国内首仿品种;复方电解质注射液(Ⅱ)100ml是国内独家规格;公司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10/3)、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9AA-Ⅰ)、复方氨基酸注射液(20AA)、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I)、门冬氨酸钾镁注射液、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Ⅲ)、复方电解质注射液(Ⅱ)100ml为国内首家(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吸入用乙酰半胱氨酸溶液、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9AA-Ⅰ)、复方氨基酸注射液(20AA)等多项重点产品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

    3.营销优势

    公司产品市场竞争优势明显,通过营销网络构建,为医疗机构提供系列的满足临床需求的优质产品。公司营销、推广服务网络建设通过专业的药品经营企业、区域服务商数据库选择区域终端网络覆盖广的医药销售公司、区域服务公司作为区域药品配送商、区域服务商,公司销售网络目前已覆盖全国主要省市。

    4.管理优势

    公司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实施专业化整合,构建扁平化、高效能的管理体系,形成集约化、专业化的企业管理模式。在运营管理方面,公司已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并搭建经营、财务、绩效三位一体的信息共享平台,提升决策效率与管理协同能力。

    5.激励机制

    公司秉承“责任、分享、公信、创新”的企业精神,持续推进中长期激励机制建设,积极探索股权激励计划和新一期中长期激励基金计划实施的可行性。股权激励计划和激励基金计划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完善薪酬激励体系、保持核心团队稳定、促进中长期业绩稳定发展。

    公司始终践行“以人为本、共求卓越”的人才理念,系统搭建人才梯队,通过多元化激励机制提升人才队伍稳定性、充分激发组织活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

本文数据来源于卫信康2026年中报,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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