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28日收盘,华电国际(600027)报收于4.7元,较上周的4.46元上涨5.38%。本周,华电国际8月28日盘中最高价报4.71元。8月24日盘中最低价报4.46元。华电国际当前最新总市值545.75亿元,在电力板块市值排名18/109,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373/5211。
华电国际2026年中报显示,上半年度公司主营收入542.64亿元,同比下降9.49%;归母净利润31.05亿元,同比下降20.47%;扣非净利润30.84亿元,同比下降17.86%。第二季度单季营收237.91亿元,同比下降9.56%;单季归母净利润13.16亿元,同比下降31.37%;单季扣非净利润13.01亿元,同比下降30.31%。毛利率为11.7%,负债率60.68%,投资收益12.65亿元,财务费用14.69亿元。
华电国际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显示,报告期末总资产261,271,888千元,较上年末减少1.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0,759,878千元,同比增长2.31%。营业收入54,264,438千元,同比下降9.49%;利润总额5,296,737千元,同比下降10.89%;归母净利润3,104,884千元,同比下降20.47%;扣非净利润3,083,687千元,同比下降17.86%。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9,131,025千元,同比减少40.95%。基本每股收益0.25元/股,同比下降24.2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6%,较上年同期下降1.91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60.68%,EBITDA利息保障倍数8.64。董事会建议2026年中期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09元(含税),以总股本11,611,774,184股计算,合计派发约1,045,059.68千元(含税)。
公司拟向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截至2026年8月27日总股本为11,611,774,184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45,059,676.56元(含税)。该方案已由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分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总经理中期工作报告》《公司中期发展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境内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境外中期报告、中期业绩公告》等议案。会议还批准了持续性关联交易、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评价制度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等多项议案,并审议通过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决定召开临时股东会。
公司将于2026年9月8日14:30-15:3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以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介绍公司上半年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参会人员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独立董事。投资者可于9月1日至9月7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公司邮箱hdpi_ir@126.com提交问题。说明会结束后可通过该平台查看会议内容。
公司对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风险持续评估。华电财务公司持有合法金融资质,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截至2026年6月30日,其资产总额603.03亿元,净资产148.33亿元,资本充足率19.74%,流动性比例34.38%。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存款余额55.08亿元,占比91.77%;融资余额99.91亿元,占比11.13%。公司认为华电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无重大缺陷,关联交易风险可控。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705,349,794股,募集资金总额3,427,999,998.8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净额3,412,231,198.85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15,231,198.85元,其中2026年上半年使用215,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321,152.74元,主要用于华电望亭2×66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及支付重组现金对价、中介费用等。公司按规定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范要求。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经2026年8月27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该制度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明确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职责分工、评价内容、程序、缺陷认定及报告编制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和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审计委员会负责工作安排与监督,管理层提供资源并组织实施。评价内容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方面。评价工作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形成工作底稿,识别设计与运行缺陷,并按影响程度分为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由董事会最终认定,管理层负责整改。年度评价报告以12月31日为基准日,次年第一季度提交董事会审批后披露。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及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制定,明确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范围、履职保障及相关管理要求。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具备五年以上财务、法律、会计或相关领域工作经验,且不得兼任经理、财务总监等经营性职务。制度规定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会议组织、内幕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并要求每年参加不少于15小时的专业培训。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必要支持,若其受到阻碍可直接向监管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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