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21日收盘,索通发展(603612)报收于16.66元,上涨1.34%,换手率1.42%,成交量7.05万手,成交额1.17亿元。
8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2.43万元,占总成交额0.79%;游资资金净流出91.44万元,占总成交额0.78%;散户资金净流出0.99万元。
截至2026年8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45万户,较7月31日减少478户,减幅为1.06%;户均持股数量由1.11万股增至1.12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9.4万元。
2026年中报显示:主营收入104.14亿元,同比上升25.37%;归母净利润4.06亿元,同比下降22.37%;扣非净利润3.89亿元,同比下降25.45%。其中第二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56.91亿元,同比上升24.68%;归母净利润2.0亿元,同比下降28.32%;扣非净利润1.81亿元,同比下降36.07%;负债率63.34%,投资收益-1068.18万元,财务费用1.76亿元,毛利率12.21%。
公司总资产21,295,160,544.43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3.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050,243,437.08元,较上年度末增长6.06%;营业收入10,413,943,630.94元,同比增长25.37%;利润总额677,151,375.90元,同比下降22.98%;归母净利润406,099,099.81元,同比下降22.37%;扣非净利润389,216,906.47元,同比下降25.45%;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502,100,782.5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87%,同比减少2.86个百分点;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82元/股,同比均下降21.90%。
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投资建设蒸汽集中供应与节能炭材料项目并签署《增资协议》、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以及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等议案,全部议案获全票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9月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日;现场会议时间为9月7日14:00,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中建财富国际中心15层;股东可于9月4日前现场或邮件登记。
拟在河北省黄骅市南大港管理区东兴工业园区投资建设蒸汽集中供应与节能炭材料项目,总投资不超过5.5亿元,实施主体为子公司河北索通凯意炭材料有限公司;索通新动能与河北凯意共同向索通凯意增资17,9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18,000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55%和45%;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万吨煅烧焦及余热蒸汽利用能力。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立信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近三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发现影响独立性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核同意。
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互换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300万美元,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交易;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6年第二季度对应收款项、存货及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681.89万元,其中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2,885.5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393.38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402.95万元;预计减少当季利润总额9,681.89万元;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发布2026年8月修订版《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仅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和外汇等品种;禁止以投机或单纯套利为目的,禁止使用募集资金;设立决策、日常管理、执行及风险控制四级组织架构;对审批权限、授权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重大信息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风险、重大变更等;报告时点为事件触及审议、协商或知悉后24小时内;证券部门接收信息并报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信息报告义务人须履行保密义务。
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定;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或知悉后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关注媒体传闻及股价异动并及时澄清;明确保密要求、内幕信息管理及对相关方的信息披露义务。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诉求处理等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与邮箱,加强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建设;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部门执行;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明确涉及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披露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须履行严格内部审批流程;信息泄露、传闻或保密条件消除后应及时披露;登记材料须定期报送监管部门。
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定档案登记、报送和保存要求;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涉及重组、发行证券等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违规行为将被追责。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