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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长源电力新发布《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截至2026年8月19日收盘,长源电力(000966)报收于4.01元,下跌0.99%,换手率1.05%,成交量36.56万手,成交额1.4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1.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472.39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2026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82.39%,扣非净利润同比增长123.40%。
  • 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实施进展情况专项评估的议案》。
  • 公司公告汇总: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确认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性与流动性良好,关联金融业务无重大风险。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披露2026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存在经营性往来,子公司间存在非经营性借款。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8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1.2万元,占总成交额0.42%;游资资金净流出472.39万元,占总成交额3.21%;散户资金净流入411.19万元,占总成交额2.79%。

公司公告汇总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长源电力2026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6,858,920,549.61元,同比增长3.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944,169.45元,同比增长82.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2,413,933.22元,同比增长123.40%。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497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47,390,367.05元,同比下降19.40%。报告期末总资产为40,602,253,583.69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542,831,479.47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67%。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实施进展情况专项评估的议案》《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第二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6—2028年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部分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文件已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披露。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延迟付款情况,已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财务公司经营合规,受监管部门严格监管,与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遵循商业原则,价格公允,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决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发布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实施进展情况的专项评估公告。截至2026年6月底,公司可控装机容量1360.25万千瓦,完成发电量169.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8%;实现营业收入68.59亿元,同比增长3.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亿元,同比增长82.39%。公司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公司治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推进ESG体系建设,2025年度ESG报告获五星级评价。

《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对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财务公司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注册资本175亿元,股东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和中国神华。截至2026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147.2亿元,净资产424.88亿元,资本充足率21.06%,流动性比例81.46%,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贷款、票据承兑等业务余额均未超过年度预计额度,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违规情形,关联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

2026年度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本公告为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表格显示,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多项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涉及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形成原因为提供劳务、销售商品、采购商品等。同时,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为借款及利息。无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第三版)》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经2026年8月18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了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原则、组织职责、计划管理、制定程序、印发要求、一贯到底管理、执行修订与废止等内容,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制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实行归口管理与主办负责相结合、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模式。一级制度由董事会审批,二级制度根据业务类型提交相应决策会议审批,三级制度由业务分管领导批准。制度印发时需标注版本类型,如试行、正式或修订,并注明批准会议。部分条款为一贯到底条款,所属单位不得随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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