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19日收盘,东兴证券(601198)报收于13.54元,上涨0.45%,换手率0.95%,成交量30.76万手,成交额4.21亿元。
8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850.03万元,占总成交额4.4%;游资资金净流出739.76万元,占总成交额1.76%;散户资金净流出1110.27万元,占总成交额2.6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东兴证券2025年及2024年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就中金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事项,对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的业绩波动、收入匹配性、信用减值损失、资产负债状况、现金流等问题进行了专项说明。说明涵盖业务收入构成、利息净收入变动原因、投资收益与减值损失合理性、资产与负债结构分析等内容,并提供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东兴证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金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的审核问询函。中金公司、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对问询函涉及问题进行回复,并对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相关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能否实施及实施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中金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事项,对交易目的、整合管控、现金选择权、债务处理及需履行程序等问询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交易中相关资产权属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整合安排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纠纷或潜在纠纷,现金选择权及收购请求权设置合理,相关提供方具备履约能力,债务处理程序已合规履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预计无实质性障碍。
中金公司拟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和信达证券,承继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交易旨在提升综合竞争力,实现业务协同与资源整合。已就交易方案履行债权人通知及公告程序,相关债权人未提出提前清偿或担保要求。本次交易设置现金选择权、收购请求权等投资者保护机制,并对可能摊薄即期回报作出填补措施。
国投证券作为东兴证券的独立财务顾问,就中金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事项,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披露了资产转移安排、业务整合计划、交易定价依据、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等内容,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国投证券作为东兴证券的独立财务顾问,就中金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编制,对本次交易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公平性发表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换股价格确定合理,估值定价公允,有利于提升存续公司资产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报告还核查了交易各方的合规性、资产权属、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情况,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东兴证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金公司拟通过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东兴证券和信达证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组上市。中金公司、东兴证券、信达证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央汇金。本次合并后,东兴证券和信达证券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中金公司作为存续公司继续经营。报告书披露了交易方案、换股价格、异议股东保护机制、财务影响及审批程序等内容。
东兴证券发布公告,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修订稿)》的修订情况进行说明。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封面名称、释义、重大事项提示、重大风险提示等内容,包括更新合并各方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度、H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债务偿付及债权人同意情况、审批程序进展等。同时更新了中介机构人员信息及东兴证券部分租赁房产信息。除上述修订外,报告书其余表述亦有完善,不影响本次交易方案。
中金公司拟通过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东兴证券和信达证券,中金公司A股换股价格为36.68元/股,东兴证券换股价格为16.05元/股,信达证券换股价格为19.11元/股,换股比例分别为1:0.4376和1:0.5210。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合并后中金公司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中央汇金仍为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尚需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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