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14日收盘,龙芯中科(688047)报收于110.65元,上涨0.35%,换手率0.91%,成交量3.64万手,成交额4.0亿元。
8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62.7万元,占总成交额5.65%;游资资金净流出90.15万元,占总成交额0.23%;散户资金净流入2352.85万元,占总成交额5.88%。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调整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时审议通过本次发行预案、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及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修订稿;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龙芯中科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本次调整主要涉及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期,由原“有效期12个月,若取得证监会注册则自动延长至发行完成”修改为“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调整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预案修订内容包括封面、声明、特别提示、释义、发行概要、控制权变化说明、审批程序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情况;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证监会同意注册。
龙芯中科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3亿元,用于基于Xnm工艺的信息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CPU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通用GPU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龙芯中科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相关内容已于2026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发行预案(修订稿)的披露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最终方案以证监会注册为准。
龙芯中科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亿元,用于基于Xnm工艺的信息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CPU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通用GPU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10%,即不超过40,100,000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龙芯中科拟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基于Xnm工艺的信息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CPU与GPU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旨在突破核心技术,构建自主可控的信息技术体系。
中信证券作为保荐人,对龙芯中科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出具上市保荐书;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亿元,用于信息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CPU和GPU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10%;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同意推荐本次发行。
中信证券作为保荐人,对龙芯中科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出具发行保荐书;本次发行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主要用于信息化芯片、CPU及通用GPU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内核会议已审议通过,同意推荐本次发行。
龙芯中科拟于2026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亿元,用于信息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CPU和GPU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已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1,000,000股,控股股东为天童芯源,实际控制人为胡伟武和晋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涉及同业竞争或重大关联交易。
龙芯中科于2026年8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通知,其报送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上交所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本次发行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结果及时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龙芯中科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亿元,用于基于Xnm工艺的信息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CPU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通用GPU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10%,即不超过40,100,000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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