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11日收盘,联科科技(001207)报收于16.32元,上涨2.06%,换手率4.2%,成交量12.29万手,成交额2.05亿元。
8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404.63万元,占总成交额11.73%;游资资金净流入905.05万元,占总成交额4.41%;散户资金净流入1499.58万元,占总成交额7.31%。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04万户,较3月31日减少294.0户,减幅为1.42%;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04万股增加至1.48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2.12万元。
2026年中报显示,上半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2.74亿元,同比上升5.01%;归母净利润1.59亿元,同比上升1.6%;扣非净利润1.49亿元,同比下降4.18%;其中2026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7.11亿元,同比上升17.0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9380.15万元,同比上升27.7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8947.36万元,同比上升22.88%;负债率29.69%,投资收益558.24万元,财务费用-13.04万元,毛利率20.07%。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1,273,613,594.06元,同比增长5.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021,706.83元,同比增长1.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8,602,320.29元,同比下降4.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1,151,702.74元,同比增长28.03%;基本每股收益为0.53元/股,同比下降5.3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63%,同比下降1.49个百分点;报告期末总资产为3,435,177,480.49元,较上年度末增长6.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15,111,069.16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6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以303,116,4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拟以2026年6月30日总股本303,137,744股减去回购专户持股后的303,116,4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合计派发90,934,933.2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分配期间总股本变动,将按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03,116,44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已获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审议;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六项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及制定事项。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最新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及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上述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2.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至审议2026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截至公告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23,940万元,未超过审批额度;公司已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97,270,770.74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投项目54,456,795.36元,其中本期投入30,738,562.8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5,342,926.33元,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单及现金管理余额;募投项目为年产10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二期),7#线于2026年5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实现效益273.37万元;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等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无违规。
上市公司与其子公司山东联科化工有限公司、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联科化学有限公司和山东联科贸易有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原因为代垫费用及借款,会计科目为其他应收款;截至2026年半年度末,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期末余额合计5,520.00万元;本表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信息披露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信息传递流程、各义务人责任、投资者关系管理及违规责任等内容。
制度禁止通过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要求公司保持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财务部、审计部需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注册会计师在年报审计中应出具专项说明;发生资金占用情形时,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追偿并及时报告。
办法明确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遵循合法合规、符合发展战略和效益优先原则;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按权限审批投资事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重大项目的评估与审议;子公司须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与信息披露制度。
办法明确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强调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公平性和真实性;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交流活动,并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诉讼仲裁、人事变动、经营环境变化等重大信息的报告范围;规定了报告程序、责任义务及保密要求。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人员;明确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董事会负责审议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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