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7日收盘,恒勃股份(301225)报收于56.74元,上涨3.35%,换手率7.73%,成交量3.4万手,成交额1.89亿元。
8月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445.04万元,占总成交额7.64%;游资资金净流出1214.72万元,占总成交额6.43%;散户资金净流出230.32万元,占总成交额1.2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实质条件;本次发行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亿元,用于多个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主体资格合法,业务独立,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恒勃控股拟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00.00万元,用于马来西亚及台州PEEK精密零部件产业化项目、江门和常州进气系统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研发中心扩建及补充运营资金;本次发行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尚需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中信证券担任保荐人,对发行条件进行核查并出具上市保荐书。
中信证券作为保荐人,对恒勃控股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出具发行保荐书;本次发行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具备持续发展能力,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具有战略意义;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恒勃控股于2026年8月6日收到深交所通知,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已被受理;本次发行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并获批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恒勃股份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00.00万元,用于马来西亚及台州PEEK精密零部件产业化项目、江门和常州进气系统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研发中心扩建及补充运营资金;本次发行方案已通过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尚需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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