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31日收盘,宝地矿业(601121)报收于6.8元,上涨1.34%,换手率1.46%,成交量11.69万手,成交额7899.89万元。
7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37.05万元,占总成交额6.8%;游资资金净流出272.54万元,占总成交额3.45%;散户资金净流入809.59万元,占总成交额10.25%。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确认,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吸收合并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取得其持有的宝地矿业456,275,695股股份,占总股本46.36%;本次收购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新疆国资委,且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条件。
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吸收合并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取得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456,275,695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6.36%;本次收购后,新疆有色集团将成为宝地矿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新疆国资委;收购方式为吸收合并,不涉及现金支付;收购人已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吸收合并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取得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456,275,695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6.36%,成为宝地矿业控股股东;本次收购在新疆国资委实际控制下进行,未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符合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条件;收购人已签署《吸收合并协议》,并将履行国有资产监管审批及经营者集中申报程序。
2026年7月31日,宝地矿业控股股东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签署《吸收合并协议》;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新疆地矿集团将被注销,其全部权利义务由新疆有色集团承继;新疆有色集团将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宝地矿业456,275,695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6.36%,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新疆有色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履行反垄断审查及其他审批程序。
新疆有色集团拟通过吸收合并新疆地矿集团,承继取得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456,275,695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6.36%;本次收购不涉及现金支付,收购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新疆国资委;收购人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条件,已签署《吸收合并协议》,尚需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及国有资产监管审批程序;本次收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管理层、员工聘用等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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