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31日收盘,托伦斯(301583)报收于149.6元,下跌5.36%,换手率56.26%,成交量17.35万手,成交额28.27亿元。
7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56亿元,占总成交额9.06%;游资资金净流入2.2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56亿元,占总成交额9.06%。
托伦斯(301583)因日换手率达到30%的前5只证券登上龙虎榜;此次为近5个交易日内第5次上榜。
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与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及发行费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议案,并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新洪路1000号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11日;会议将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议案。
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并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舆情管理制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368,423股,注册资本由139,105,269元变更为185,473,692元,公司类型由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同步修订《公司章程》,更新注册资本、股份总数、董事会职权、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职责等条款,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及备案手续。
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税金及境外采购等款项,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该安排符合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
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40,918,564.30元,低于原计划金额,公司对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托伦斯精密零部件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分别调整为71,580.03万元、6,235.22万元和16,276.61万元,合计94,091.86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367.38万元,其中置换募投项目1,783.68万元、发行费用583.70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7月3日到账,置换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已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及保荐机构无异议意见。
公司因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结算,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500万美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等;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明确操作流程与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500万美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该事项已由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由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由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明确舆情定义、分类、组织管理体系及工作职责,规定舆情信息采集范围、报告流程及处理原则;对重大舆情启动应急机制,采取调查核实、媒体沟通、投资者交流、发布澄清公告等措施;明确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媒体可依法追究责任。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建立薪酬止付与追索机制,对财务造假等情形下的超额薪酬予以追回。
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委托理财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理财对象限于低风险、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产品,不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品;审批权限按理财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及绝对金额分级设定;财务部为归口管理部门,审计部负责监督。
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组织筹备、股权管理、内幕信息保密等工作;任职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交易所认可培训证明;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
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定选聘须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质量管理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明确改聘情形、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并对审计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轮换作出规定。
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适用于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或能实际控制的企业;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等机制行使管理权,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须遵守公司财务、投资、信息披露等制度,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和重大信息,接受公司审计监督。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规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强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问题收集、回复起草、审核及发布,重要回复需经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审批。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明确离职生效条件、工作交接、离任审计、未履行承诺的继续履行义务及赔偿责任;离职后仍需履行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并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离职信息。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明确相关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股份变动须提前书面报告并公告;禁止在年报公告前15日、重大事项披露前后等特定期间买卖股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时可依法暂缓或豁免披露;规定内部审核程序、登记保管要求及监督管理机制;强调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程序规避信息披露义务,并要求条件满足后及时补充披露。
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明确仅能与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交易,不得进行投机交易;交易额度、期限应与实际外汇收支预测相匹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董事会或股东会根据交易规模履行审议职责;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审计部负责监督。
公司《公司章程》于2026年7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生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5,473,692元;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明确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与监事会组成和职责、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与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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