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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利柏特(605167)新发布《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截至2026年7月30日收盘,利柏特(605167)报收于12.8元,下跌1.08%,换手率0.97%,成交量4.95万手,成交额6394.6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9.3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34.8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524.18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两项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拟受让回购股份不超过3,150,000股,占总股本0.62%,考核期为2027–2029年,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7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9.35万元,占总成交额1.4%;游资资金净流入434.84万元,占总成交额6.8%;散户资金净流出524.18万元,占总成交额8.2%。

公司公告汇总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上述三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确认:公司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未强制员工参加;相关文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11日;会议审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管理办法,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A股股东可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对议案1、2将单独计票;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苏省张家港市沿江公路2667号公司会议室;登记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前,支持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骨干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60人,其中高级管理人员1人;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总额不超过23,089,500元,对应总份额不超过23,089,500份;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A股普通股,受让价格为7.33元/股,受让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150,00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62%;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对应考核年度为2027年至2029年,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进行业绩考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6年7月30日审议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会议认为该计划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强制员工参与情形;职工代表同意《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管理办法;本计划尚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符合《试点指导意见》及《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规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需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预计不超过160人,其中董事、高管参与1人,认购份额占比3.17%;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受让价格7.33元/股,受让股份不超过3,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2%;存续期60个月,锁定期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考核年度为2027–2029年,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考核净利润增长率。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骨干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60人;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总额不超过23,089,500元,每份1.00元,总份额不超过23,089,500份;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A股股票,受让股份数不超过3,15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2%;存续期为60个月,锁定期分三期解锁,分别满24、36、48个月后解锁30%、30%、40%;考核年度为2027–2029年,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考核净利润增长率,设置目标值与触发值,未达标则权益不得归属。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22.80元/股,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按规定用于出售,逾期未出售部分将依法注销;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等在未来3至6个月无减持计划;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及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旨在建立员工与股东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员工凝聚力;会议将审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该计划相关事宜;相关草案及办法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现场会议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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