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14日收盘,盛新锂能(002240)报收于33.08元,上涨2.76%,换手率4.52%,成交量41.29万手,成交额13.43亿元。
7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868.14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138.5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4006.7万元,占总成交额0.0%。
盛新锂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行对象调整为包括控股股东盛屯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0,000.00万元,用于木绒锂矿采选尾工程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盛屯集团认购金额不低于10亿元且锁定期36个月,其他发行对象锁定期6个月。相关预案修订稿、协议终止及签署、关联交易、股东会召开等议案一并审议通过,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盛新锂能将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为成都市交子金控大厦14楼公司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7日。会议将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8项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发行方案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需求;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真实合规,无挪用或擅自变更情形;公司已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并获相关主体承诺;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股份认购协议合法有效;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现金分红相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符合规定。
盛新锂能于2026年7月13日与中创新航、华友控股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原协议自终止协议生效日起不再履行,双方确认无任何纠纷或违约情形;保密条款继续有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盛新锂能于2026年7月13日与盛屯集团、中创新航、华友控股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原发行对象为上述三方,现调整为包括盛屯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采用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0,000.00万元,用于木绒锂矿采选尾工程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终止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盛新锂能与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盛屯集团拟以现金认购金额不低于10.00亿元且不高于20.00亿元;认购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限售期为36个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00亿元,用于木绒锂矿采选尾工程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
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不同盈利情景下,每股收益可能改善或维持,但存在摊薄风险;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提升治理水平等措施应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已就填补回报措施履行作出承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亿元,用于木绒锂矿采选尾工程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木绒锂矿项目投资总额约47.62亿元,年产锂矿300万吨,预计内部收益率23.57%,投资回收期7.2年;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雅江县惠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获四川省发改委和生态环境厅批复;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优化资本结构、提升盈利能力;控股股东盛屯集团参与认购,彰显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
盛新锂能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发行定价基准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32亿元调整为不超过53亿元,用于木绒锂矿采选尾工程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由盛屯集团、中创新航、华友控股调整为包括盛屯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数量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本次调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深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施。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0,000.00万元,用于木绒锂矿采选尾工程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盛屯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锂资源自给率、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
盛新锂能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0,000.00万元,用于木绒锂矿采选尾工程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盛屯集团,其认购金额不低于10亿元且不高于20亿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已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证监会注册后实施。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致,未触及要约收购;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盛屯集团拟以现金认购金额不低于10亿元且不高于20亿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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