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13日收盘,中科环保(301175)报收于4.99元,上涨0.81%,换手率3.8%,成交量23.65万手,成交额1.19亿元。
7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46.85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出279.45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167.4万元,占总成交额0.0%。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完成问询函回复,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更新。相关内容已于2026年5月21日披露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本次发行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证监会同意注册,最终能否实施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说明了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财务性投资、技术许可、合规性及募投项目等情况,并由保荐人及中介机构核查发表意见。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作出回复,说明了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情况、收入构成、补贴收入、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核算、技术依赖性、合规性问题及财务性投资情况,并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对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的技术许可、特许经营合规性、房屋权属瑕疵、财务性投资等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法律意见。确认公司对炉排炉专利技术许可不构成依赖,部分特许经营取得方式及房屋未办证情形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将用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热力生产提升工程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国泰海通证券作为保荐人,经核查认为发行人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履行董事会和股东会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发行可转债条件。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出具上市保荐书。文件披露了发行人基本情况、主营业务、财务数据及主要风险,并说明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多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同意推荐其可转债在创业板上市。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用于多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主体及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公司未提供担保措施。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79.42%,符合现金分红政策。本次发行可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