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7日收盘,扬州金泉(603307)报收于23.76元,下跌3.84%,换手率0.81%,成交量7842.0手,成交额1893.27万元。
7月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5.53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29.38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入176.15万元,占总成交额0.0%。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其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6日。本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不涉及特别决议、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现场会议于2026年7月22日14:00在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63号一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登记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登记地点为公司一楼会议室。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因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635,1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98,711,650股变更为98,076,550股,注册资本相应由98,711,650元变更为98,076,550元。《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条相应修订。本次事项已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投资范围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投资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及业绩不达标,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派发现金红利,董事会对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回购数量为635,100股,回购价格分别为9.85元/股和9.7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约为623.72万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因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5,100股,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8,711,650股减少至98,076,550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635,100元。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申报时间为2026年7月7日起45日内。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5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38,000股调整为635,1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15.28元/股调整为9.85元/股,预留部分由15.07元/股调整为9.70元/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总额约623.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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