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7日收盘,朗坤科技(301305)报收于26.84元,下跌5.76%,换手率4.56%,成交量5.67万手,成交额1.55亿元。
7月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60.0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817.91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257.91万元,占总成交额0.0%。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再次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募投项目总投资由153,397.42万元调整为153,189.89万元;同时审议通过相关预案(二次修订稿)、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测算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以及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等事项。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0日。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已获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小投资者将单独计票。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坪桥路2号朗坤科技园。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000.00万元,用于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53,189.89万元,处理规模为2,100t/d,涵盖餐厨、厨余、粪污及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特许经营期限40年。项目已获备案及环评批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5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2,499.56万元,已按相关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披露,涉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将原“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为“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进一步将房山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投入“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公司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金额240,400.00万元,未收回余额19,000.00万元。部分项目存在资金节余,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购。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5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42,499.56万元。截至期末,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0,499.56万元,部分募投项目发生变更,原“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为“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购及投入通州项目。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节余资金已补充流动资金。各项目按进度推进,无重大差异或对外转让情况。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8月31日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次延期系因项目工程设计优化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下发等原因导致投资进度滞后,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审慎决策,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的效益测算进行调整。因收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根据补充协议约定,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由15.92年调整为15.81年,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由5.83%调整为5.88%。本次调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朗坤科技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的效益测算进行调整。因项目签订补充协议,导致总投资、处理单价及调价公式发生变化,公司据此重新测算效益。调整前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5.92年,内部收益率税后为5.83%;调整后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5.81年,内部收益率税后为5.88%。该调整事项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
朗坤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原定2026年8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延期原因为工程设计优化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下发,导致项目总投资、处理单价等调整,并签署补充协议。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用途未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损害股东利益。该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
朗坤科技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000万元,用于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建设。本次发行债券不提供担保,期限为6年,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优先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已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年均可分配利润比例达99.36%。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再次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项目投资总额由153,397.42万元调整为153,189.89万元。调整原因包括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5,000万元。相关文件已更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财务指标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次调整已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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