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董秘互动 - 正文

歌华有线:综合考量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路径

证券之星消息,歌华有线(600037)07月0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中国广电既然能在20年用14.6每股从北广手里拿到歌华有线19%的股权!在24年将歌华股价打压至6元7元的时候减值中国广电的损失!为什么歌华有线不能提前将国广东方并入上司公司,国广东方如果持续亏损在向中国广电要补偿?难道就因为其是你方上级公司所以好处中国广电来拿!亏损就需要歌华有线和上市公司股民来承担?

歌华有线回复: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大股东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原因请参见前期公告。除歌华有线密切关注国广东方经营情况,将以有助于增厚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以及保护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合法权益为原则,综合考量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路径。

本文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刘浩然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歌华有线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