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30日收盘,*ST湘邮(600476)报收于8.71元,上涨3.2%,换手率1.65%,成交量2.66万手,成交额2290.29万元。
6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65.94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出243.44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出22.5万元,占总成交额0.0%。
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的议案,通过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兼总裁褚艳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制定《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决定聘任公司副总裁和财务总监、免除原财务总监职务。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确认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时间、地点、方式与通知一致;出席现场会议股东1名,代表股份占总股本32.9847%;网络投票股东104名,占总股本9.123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6年6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志宏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出席会议股东共10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66,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144%;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定〈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两项议案均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第二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公司制定《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适用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下属企业;规定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披露标准为: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要求对重大合同签署、执行进展及风险情况及时披露,并明确需报备情形及信息披露豁免条件。
公司财务总监刘明阳因工作原因于2026年6月30日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职务,但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经总裁褚艳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易岚为公司副总裁、宋蔚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宋蔚具备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公司修订《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明确对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实行固定任期(一般为3年)和契约化管理;建立“一人一岗、一岗一表”考核机制,实施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考核结果与薪酬兑现、聘任或解聘挂钩;涵盖聘任协议签订、业绩责任书、薪酬结构(基本年薪30%+绩效薪酬70%)、退出机制等内容。
公司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明确高管薪酬由基本年薪(占年度薪酬标准30%,按月发放)和绩效薪酬(占70%,与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考核结果挂钩)构成;绩效薪酬实行“按月预发、年终预发、全年清算”,并设置任期激励;考核结果分为A至E五级,对应不同兑现系数,E级或综合考评不称职者扣减全部绩效年薪;建立薪酬止付与追索机制,适用于在职及已离职人员。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