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23日收盘,ST复华(600624)报收于3.78元,上涨0.8%,换手率0.68%,成交量4.64万手,成交额1765.73万元。
6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0.36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出38.96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入169.33万元,占总成交额0.0%。
2026年6月23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7名,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关于修改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股权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6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对《筹资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16项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涉及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方面;其中四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发布《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6月修订),明确该业务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单纯盈利性外汇交易;业务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较高金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由资金结算中心负责操作,财务部负责账务处理,内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仅可与具备资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交易,使用自有资金,禁止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6月修订),明确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财务预算、决算、融资、注册资本变更、内部机构设置等方案,决定员工聘用、解聘、奖惩等事项,并规范了总经理职权、工作会议制度及义务责任等内容。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需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专项报告并披露;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每年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需重新论证并履行变更程序。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勤勉尽责;每会计年度结束后,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主要经营情况并安排实地考察;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应安排独立董事与其沟通审计发现问题;相关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
公司发布《对外股权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6月修订)》,明确对外股权投资包括设立子公司、增资、股权受让、参与产业基金等,股权处置包括转让、清算、减资等;根据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设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权限,总经理审批权限为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事项需经总经理工作会议先行审议,重大交易需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关联交易按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国资监管的项目需报监管部门审批。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各类对外投资行为均适用本制度,涵盖短期与长期投资;规定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审批程序、财务管理、审计监督、人事派出、信息披露等内容;重大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投资过程需法律事务部门审核,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明确投资转让与收回条件、派出人员责任、财务核算与审计要求。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募资金及节余资金使用需履行相应程序;募投项目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需及时公告并履行审议程序;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需出具核查与鉴证报告。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涵盖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流程;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事件等,须在触发时点及时披露;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办法还规定了信息保密、内幕信息管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档案管理及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
公司制定《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对外部信息报送与使用的管理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涉密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禁止在信息披露前以任何形式泄露信息;对于依法需报送的外部单位,公司须将其相关人员登记为内幕知情人,并提供保密提示函,要求签署保密承诺函;外部单位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若因泄密造成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规定内幕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登记、备案、保密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登记和报送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公司在重大事项进程中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在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送相关档案。
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6月修订),明确关联交易应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规定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的认定标准,以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和决策程序;根据交易金额不同,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时,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并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的控制和日常管理。
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投资者关系等工作;规定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选任程序、解聘情形及履职要求,并强调其在规范公司运作、组织培训、督促合规等方面的职责;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必要条件,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
公司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强调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事务管理部为职能部门,负责组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活动;制度还规定了保密要求及未经授权人员不得代表公司发言等内容。
公司制定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职业行为,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适用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投诉方式包括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提倡实名举报,审计部负责受理并保密;举报事项分为A至D四级,根据性质和严重程度分级处置,涉及董事、高管的重大事项报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处理;调查过程中可调取相关文件资料,相关部门应配合;查证属实的举报可对举报人奖励,恶意举报将被追责;处理结果将反馈举报人,相关材料归档。
公司发布《筹资管理制度(2026年6月修订)》,明确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筹资行为规范;涵盖筹资预算、方案制定、决策审批、合同管理、资金提取、会计核算、资金使用监督及偿付管理等内容;筹资方式包括商业信用、银行借款、股票和债券融资等;资金结算部负责具体筹资执行,证券事务管理部配合股票、债券相关融资工作;筹资方案须符合法律法规,并按规定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制度强调控制筹资风险、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相关人员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规定重大信息范围包括交易事项、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重大风险事项、重大变更事项等;要求信息报告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持续报送进展情况;制度还明确了报告程序、责任追究及保密要求。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对象、事前审查、审批权限与程序、担保合同订立、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及责任处罚等内容;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强调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严禁擅自担保;对担保对象设限,要求进行资信调查,采取反担保措施,强化风险控制,并规定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人员责任。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行为;明确离职生效条件、工作交接要求、持续履行公开承诺义务、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规定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以及在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明确离职人员持股变动的限制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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