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18日收盘,诚邦股份(603316)报收于21.16元,上涨2.07%,换手率18.92%,成交量50.01万手,成交额10.55亿元。
6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16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入8229.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98亿元。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确认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方式为简易程序,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用于嵌入式存储芯片扩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审议通过相关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可行性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聘任专项审计机构、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议案。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市芯存诚邦科技有限公司向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银行借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1,531.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2.98%;被担保方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与财务具有控制权。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该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与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公司确认在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未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亦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
公司控股股东方利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敏女士于2026年6月18日进行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操作:方利强质押4,766,000股(占其所持股份6.09%),解除质押9,200,000股;李敏质押6,534,000股,解除质押13,500,000股;变动后方利强累计质押41,766,000股(占其持股53.36%),李敏累计质押6,534,000股(占其持股28.85%);双方合计累计质押48,300,000股,占其合计持股的47.86%;质押融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测算,并提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完善治理结构与利润分配政策等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切实履行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无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等募集资金行为,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依据相关规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公司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2025年1月3日因信息披露不准确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涉及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遗漏议案及子公司财务数据填报错误;公司已整改,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及法规学习;除上述情形外,无其他监管措施或处罚记录。
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其中7,500万元用于嵌入式存储芯片扩产项目(引进先进封装测试设备,扩大LPDDR、EMMC、SD NAND等产品产能),2,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符合国家半导体产业政策,具备技术、市场和客户基础。
公司拟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0人;股票期权拟授予396.3960万份(占总股本1.50%),限制性股票拟授予660.6600万股(占总股本2.50%);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业绩指标;该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授予权益总计1,057.0560万份(占总股本4.00%),其中首次授予923.0000万份,预留134.056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05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16元/股;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业绩考核期为2026–2028年,分三期行权或解除限售。
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用于嵌入式存储芯片扩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限售期为六个月;募集资金将围绕半导体存储主业提升产能与产品矩阵。
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限售期6个月;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后的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本次预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预案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发行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此前已撤回相关文件并调整后重新申报。
公司将于2026年7月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议案共9项,包括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多项内部管理制度修订、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事项、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等;第6至第9项为特别决议议案,第1、6、7、8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6日;现场会议地点为杭州市之江路599号公司会议室。
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金额合计13,315.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5.16%;其中未结案件金额13,315.05万元,已结案件金额为0;主动诉讼、仲裁金额13,265.13万元,被动诉讼、仲裁金额49.92万元;主要案件为就临汾市尧都区涝洰河-汾河贯通工程PPP项目向临汾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被申请人支付可用性服务费、运维绩效服务费及逾期利息共计约13,265.13万元;部分案件尚未开庭或未判决,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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