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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发展:客户信息基于保密协议的约定,不便透露

证券之星消息,万通发展(600246)06月1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众多中小股东反应,公司披露信息不及时,不规范,只选择性披露信息。请问公司,数渡科技并非涉密企业,商业合同并不能有碍于股东的知情权。虽订单金额未达到披露标准,但哪些客户合作?合作进展如何?均有义务向股东披露。芯片公司很多,没见过哪家不能披露合作方的。公司何时披露?

万通发展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客户信息基于保密协议的约定,不便透露。若有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重大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则与监管精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一切信息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本文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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