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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上述外部合作不会对荣科科技的现有核心业务造成明显竞争压力

证券之星消息,荣科科技(300290)06月1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你好董秘 上回有个问题你怎么不回答,同一控股股东旗下的超聚变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创业慧康达成战略合作,聚焦智慧医疗算力领域,而该领域与荣科科技主营业务存在重叠。请问:超聚变此次合作是否会对荣科科技现有业务造成竞争压力?控股股东在内部资源分配上如何平衡各方利益?为什么你总是挑选性回答问题?
荣科科技董秘:上述外部合作不会对荣科科技的现有核心业务造成明显竞争压力。

投资者:沈阳中院5月11日完成公司3个账户司法冻结,两地仅相距17公里,直至5月27日公司才偶然从银行获知冻结,迟迟收不到法院纸质文书。请解释为何同市辖区法院保全文书跨16天无法送达至上市公司法定注册地址?是法院投递异常,还是公司刻意预留无效注册地址规避收函?为何不在预留董秘邮箱接收电子保全文书,是否提前预判账户冻结刻意失联,刻意拖延披露重大资金冻结事项损害股民知情权?
荣科科技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获悉账户冻结后,已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刻意拖延或损害投资者知情权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面对抚顺银行违规授信、恶意诉讼侵害公司权益,公司迟迟未向辽宁银保监局实名投诉维权,放任对方借司法手段逼迫公司妥协。阐明董事会搁置集体维权方案的深层原因,落地担保事前风控预警细则,筑牢防控私设暗保的制度防线。后续再出现隐性担保苗头,设定何种披露时限与应急处置流程,切实守护中小股东资产安全。
荣科科技董秘: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定,结合案件的实际推进情况,在达到法定披露标准时及时发布相关公告。若在日常自查或外部反馈中发现疑似隐性担保线索,公司将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第一时间组织法务、财务及外部中介机构进行核实;一经查实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将立即履行临时公告义务,并向相关监管机构报告,切实守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文数据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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