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宁波港(601018)06月0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尊敬的董秘您好!十五五规划推进统一大市场与世界级港口群建设,行业着力破解同质化竞争。请问公司目前与山东港口(如青岛港、日照港等)已开展哪些实质合作?后续在货类错位分工、海铁联运、水水中转等领域,有哪些明确的协同规划与落地安排?谢谢!
宁波港董秘:您好!目前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远洋开通有覆盖山东青岛、日照等港口的集装箱内支线。公司将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全面构建韧性安全的物流网络,发挥宁波舟山港的区位优势和综合优势,优化全球航线网络布局,深入实施沿海、沿线、沿江、沿河“四沿”战略,更好发展“海铁快线+海运快航”模式,提升辐射带动能力。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在当前低于净资产的情况下,控股股东没有增持计划,上市公司没有回购计划,是两者不认可公司的价值?
宁波港董秘:您好!公司一直致力于打造基本面稳健、业绩优秀、质地优良的上市公司,尤其是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形势和地缘冲突,公司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等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均保持稳健增长;公司通过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持续回报投资者,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创上市以来新高,并首次开展了中期分红。与此同时,公司主动做好与资本市场沟通,通过业绩说明会、组织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境外路演等方式,多方位、多角度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自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没有减持过公司股票,并于2020年认购了公司定向增发的18.44亿股股票。公司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所有重大信息请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目前公司经董事会审议的市值管理制度是什么?公司今年会发布估值提升计划吗?公司目前现金流为负,是否还会有定向增发计划?
宁波港董秘:您好!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要求,制定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未来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国证监会、国资委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持续夯实公司基本盘,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现金流受下属财务公司业务的影响会有较大波动,剔除财务公司的影响,公司2025年度以及2026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同比增加。公司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所有重大信息请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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