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2日收盘,健康元(600380)报收于10.12元,下跌1.17%,换手率0.56%,成交量10.21万手,成交额1.04亿元。
资金流向
6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78.95万元,占总成交额10.37%;游资资金净流入324.65万元,占总成交额3.12%;散户资金净流入754.3万元,占总成交额7.25%。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九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和《关于第二期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变。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健康元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6年6月1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九项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健康元于2026年6月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九项议案。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两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对多项议案进行了单独计票。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单抗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获批药品为重组人促卵泡激素注射液(商品名称:丽优宝),剂型为注射剂,规格为预充注射笔:33μg(450IU)/0.75mL,注册分类为治疗用生物制品3.3类。该药品适用于无排卵、辅助生育技术中超排卵及严重缺乏促性腺激素患者。本品已完成生物类似药Ⅰ至Ⅲ期临床试验,数据显示与原研药等效。截至公告日,累计研发投入约1.2169亿元。目前国内已有4个进口和4个国产同类产品上市。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因董事会成员调整,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覃业志变更为彭娟,新增沈小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覃业志调整为印晓星;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中覃业志调整为彭娟。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变。上述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公告
公司九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7年6月7日。本期持股计划已于2022年6月7日完成股票购买,累计购入公司股票6,275,3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锁定期为2022年6月8日至2025年6月7日。截至公告日,持股计划尚未完成全部股票出售。延长存续期已经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莱康奇塔单抗注射液上市许可申请获受理的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单抗与北京鑫康合联合开发的莱康奇塔单抗注射液(拟定适应症:强直性脊柱炎)的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申请已获国家药监局受理。该药品为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基于III期临床研究数据提交申请,显示疗效明确、起效迅速、安全性良好。截至目前,该品种累计研发投入约21,693万元。国内目前仅有一款进口产品获批同类适应症,尚无国产产品获批。本次申请尚需通过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版)
公司章程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自2026年6月1日起生效。公司注册资本为1,829,453,386元,营业期限至2042年12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章程涵盖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与监事会职责、高级管理人员规定、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对外担保与关联交易决策权限等内容,并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程序以及章程修改程序。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修订版)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另发薪酬;董事长、副董事长及其他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其岗位、责任、公司业绩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遵循公开、公正、透明原则,绩效薪酬与中长期激励以绩效考核为基础。公司出现亏损或业绩下滑时,相关人员绩效薪酬应相应下调,并对财务错报等情况下的超额薪酬予以追回。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之法律意见
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次修订主要涉及董事会人数调整,由原十名董事调整为九名董事,其余条款如独立董事比例、董事长选举方式等保持不变。公司已就章程修改履行董事会审议、股东会表决及信息披露程序,尚需在证券主管部门和登记机关备案。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第二期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于2026年6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持有人代表份额占总份额的67.7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7年6月7日。若存续期内股票全部出售完毕,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届满前未减持完毕,将另行召开会议审议后续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占比100%,无反对或弃权。该议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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