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2日收盘,川恒股份(002895)报收于34.8元,下跌2.38%,换手率2.0%,成交量11.93万手,成交额4.16亿元。
资金流向
6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113.4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489.2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602.75万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限条件成就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会议,核查并通过《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83.28亿元,较2024年增长41.02%,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第一个限售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896人,解除限售股份合计459.72万股。同时,因6名激励对象离职,其获授的3.8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注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川恒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一是《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限条件成就,896名激励对象共可解除限售459.72万股;二是因6名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注销其合计3.8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修改公司章程;三是控股子公司恒轩新能源拟减资1.6亿元,公司持股比例由60%上升至75%;四是审议通过《舆情管理制度》;五是聘任陈明福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六是提议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5日。会议将审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可通过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会议登记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00-15:00,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舆情管理制度(2026年6月)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提高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健全快速反应和高效应急处置机制,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制度明确了舆情的定义、分类(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组织管理体系及职责分工,规定了舆情处理原则、报告流程和处置措施,并设立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负责统一领导舆情应对工作。制度还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信息保密和及时报告。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6月12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896人,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459.72万股。同时,因6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0万股,回购价格为8.40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限条件成就的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896人,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459.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8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41.02%,个人层面考核均为优秀或良好,系数为100%。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规定。
关于控股子公司恒轩新能源减资的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因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再履行其未实缴的1.6亿元出资义务,恒轩新能源注册资本拟由8亿元减少至6.4亿元,减资部分为国轩控股未实缴的1.6亿元。减资后,川恒股份出资额不变,持股比例由60%上升至75%,国轩控股持股比例由40%下降至25%。本次减资不涉及价款支付,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离职,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11.40元/股调整为8.40元/股,扣除三次现金分红后确定,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及管理团队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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