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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拓日新能(002218)5月26日收盘跌8.27%,主力净流出3948.02万元

截至2026年5月26日收盘,拓日新能(002218)报收于4.66元,下跌8.27%,换手率7.15%,成交量99.21万手,成交额4.6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股价提醒】:拓日新能股价连续3日下跌,近5个交易日内2次跌幅超5%,5月26日收跌8.27%至4.66元。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主力资金5月26日净流出3948.02万元,散户资金当日净流入3415.62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因程序瑕疵未将股东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涉及解任两名董事的议案。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实际控制人陈五奎、李粉莉就奥欣投资53.6%股权归属问题提起诉讼,案件尚未开庭。

交易信息汇总

股价提醒

5月26日拓日新能(002218)收盘报4.66元,跌8.27%,当日成交9921.01万元。该股已连续3日下跌,近5个交易日中有2日跌幅超5%。前10个交易日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2.09亿元,股价累计下跌12.61%;融资余额累计增加1595.16万元,融券余量累计减少1.57万股。

资金流向

5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948.0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532.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415.62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未将股东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未将股东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将陈琛女士以奥欣投资名义提交的《关于解任陈嘉豪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和《关于解任李粉莉女士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主要原因为:提案方未提供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无法确认其主体资格;《临时提案函》仅为扫描件,未提供原件,真实性无法核实;提案函中缺少关于提案符合相关规定的声明,形式不符合监管要求。经核查,董事会不予提交的行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关于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说明的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23日收到陈琛女士以奥欣投资名义提交的《临时提案函》,提请股东会解任陈嘉豪先生和李粉莉女士的董事职务。董事会经审查认为,提案主体未提供股东身份有效证件、《临时提案函》为扫描件无原件、且未包含提案符合规定的声明,形式不符合相关要求,因此决定不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决定符合相关规定。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实际控制人陈五奎、李粉莉就登记在陈琛名下的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3.6%股权归属问题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股权归其所有并办理变更登记;同时就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不成立事宜提起另一诉讼。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表示,诉讼仅涉及实际控制人个人权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经营运作独立。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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