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21日收盘,渝 开 发(000514)报收于4.45元,下跌6.12%,换手率1.72%,成交量14.51万手,成交额6657.07万元。
5月21日渝开发(000514)收盘报4.45元,跌6.12%,当日成交1451.09万元。前10个交易日资金流向情况: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2598.68万元,股价累计下跌3.96%。
资金流向
5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94.26万元,占总成交额20.94%;游资资金净流入563.47万元,占总成交额8.46%;散户资金净流入830.79万元,占总成交额12.4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8,114.32万元,用于格莱美城和贯金和府一期项目。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国信证券作为保荐人,认为公司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并出具上市保荐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
国信证券作为保荐人,对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发行保荐书。本次发行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国资部门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募集资金将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发行符合再融资监管要求。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专项说明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详细说明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募投项目进展及资金来源等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意见,确认公司财务指标合理,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重庆树深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重庆树深律师事务所就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对审核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核查与回复。内容涵盖公司财务状况、房地产项目交付、债务情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诉讼仲裁、募集资金用途等多个方面。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内部控制健全有效,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风险已充分披露。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114.32万元,用于格莱美城和贯金和府一期项目。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三次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问题进行回复,并根据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新了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2024年12月9日及2026年5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二次修订稿和三次修订稿及相关议案,并与重庆城投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已对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三次更新。本次发行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存在不确定性。
关于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的财务指标、债务情况、内部控制、募投项目合规性、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公司说明了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内部控制健全有效,募投项目已取得全部审批手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控股股东重庆城投拟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存在高比例质押或资金挪用风险。中介机构核查后认为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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